中国知名企业乔丹体育与美国球星乔丹之间的商标拉锯战,持续了近八年之久,如今终于落下帷幕。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争议案,判决其商标并未损害迈克尔·乔丹本人的肖像权。 最高法认为,商标没有体现乔丹个人特征,不具有可识别性,因此判决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小时的候天眼妹曾经以为乔丹体育品牌和Air Jordan(空中飞人)是一个品牌。
是的,他们真不是同一个品牌。
乔丹体育与美国乔丹
“乔丹”是中国品牌,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体育运动品牌。
而Air Jordan是由前NBA明星球员迈克尔·乔丹代言的产品,属于Nike产品中的一个系列,对于爱好收藏球鞋的鞋迷来说,拥有一双AJ限量版球鞋应该可以高兴好久吧。 虽然二者logo乍看很相似。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乔丹体育公司前身于1991年注册“丹桥”商标,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名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
图片来源:天眼查 乔丹体育主要从事运动鞋、运动服装及运动配饰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知名品牌。
图片来源:天眼查
企业的发展少不了商标的助力,乔丹体育和所有企业一样,为名下产品申请了“乔丹”、“QIAODAN”、“乔丹体育”等一系列商标。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曾在自己名下注册过六百多个商标,为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图片来源:天眼查
但在2012年,美国NBA著名篮球明星迈克尔·杰弗里·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撤销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多个商品类别上注册的“乔丹”、“QIAODAN”等多项商标。
不过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驳回了其申请。
其实乔丹体育侵权与否这件事我们早就知道,当时就有网友对此事表示郁闷,人家乔丹最经典的几张照片被修改成商标,凭什么还不能被认定是侵权?
我们所熟知的乔丹不就是篮球巨星乔丹吗?更何况国内乔丹体育的商标里面确确实实是篮球,所以很多人觉得乔丹本人真的好冤枉啊,这样反观国内乔丹体育好像是有点不太厚道了。
于是这场持续近八年的商标之争也由此拉开了帷幕。
近8年的商标拉锯战
其实曾经较为火爆的阿迪王就是因为商标诉讼一事被告的倾家荡产,原因是阿迪王和阿迪达斯的商标实在是太像了。
所以不得不说傍名牌确实是把双刃剑,如果原版不追究,那就万世太平,如果追究起来那很可能会后患无穷。
2012年2月,迈克尔·乔丹以“争议商标的注册损害其姓名权”将乔丹体育告上法庭,向法院提出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时,他就曾公开声明称,“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这并不是钱的问题”。
不过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3月、10月两次驳回了迈克尔·乔丹的商标撤销申请,再次明确表达了“乔丹”并非Michael Jordan的姓名,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不侵犯其姓名权的立场。
为了保住“乔丹QIAODAN”商标,乔丹体育多来年一直在上演“拉锯战”。
2014年至2015年,乔丹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高院对该案进行一审、二审,球星乔丹均败诉。
2016年4月,商标权纠纷案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乔丹”商标是否与迈克尔·乔丹相对应,成为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
乔丹公司声称,“我们提交了相关证据说明中国有4200多位乔丹。乔丹也被广泛应用于企业字号中,通过中国组织代码机构查询,中国企业字号里带乔丹的企业有上百家,乔丹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字号中。”
最高人民法院宣判,乔丹体育注册的78个商标中,涉及姓名“乔丹”的三个商标确认违反商标法规定,予以撤销。
不过,这些违规商标均是周边其他类商品的防御性商标。而乔丹体育在主营业务上使用的四个最主要商标,都在最高法的判决中得到维持。
乔丹体育事后声明,公司目前使用的商标基本没有受到影响。 有意思的是,在2018年3月8日,乔丹体育一纸诉状反将耐克告上法庭。
当时双方争议的点在于:“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对此,“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表示,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案并未当场宣判。
如今,针对肖像权的判决,最高法依然支持乔丹体育的一方,指出“飞人”商标没有明确体现乔丹的个人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因此不构成损害肖像权。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中,乔丹体育再次获得胜诉。
一个昂贵的“擦边球”致IPO搁浅
早在1991年,乔丹体育注册“丹桥”商标,并在2000年将企业名称改为“乔丹体育”。 不可否认,这个漂亮的“擦边球”帮助乔丹体育的销售额仅用两年时间突破1亿元。
据了解,2010年,乔丹体育营业收入为29.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18亿元。 2011年11月25日,乔丹体育IPO过会,拟登陆上交所,曾经是第一家登陆A股的中国本土体育用品企业。
当年招股说明书显示,预计发行股数为1.125亿股,预计募资10.64亿元,资金将用于生产基地扩建和直营店等项目建设。 但是,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简称美国乔丹),在乔丹体育上市前夕,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请求注销其多项商标。
不仅如此,在随后这将近八年的时间里,乔丹飞人与乔丹体育的原、被告身份交替互换,举证、反证、侵权、被侵权…漫长的官司从中级法院一直打到了最高法院。
期间,乔丹体育甚至一度把广告做到了NBA赛场上。 因为有重大诉讼,乔丹体育IPO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乔丹体育也成为因知识产权重大诉讼上市失败的典型案例。 这样看来,在这场商标争夺战中,乔丹体育看似赢了官司实则却输了时间。
那些著名的商标纠纷案告诉了我们什么?
有网友表示,“乔丹”商标案打八年未免也太久了吧。 但据天眼妹的了解,类似一打好多年的商标纠纷案还不在少数。 比如著名的特斯拉商标拉锯战。
因商标侵权纠纷闹得人尽皆知的还有美国电动车巨头特斯拉与中国商人占宝生的商标之争。 当时占宝生手上持有商标“TESLA MOTORS”、“TESLA”、“TELSA”和“特斯拉”等以及两个.cn域名tesla.cn/.com.cn。
而两家从2009年以来,就已经谈判了多次,但都因谈不拢价格而不欢而散,官司也打了不少次。 最终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占宝生放弃使用“TESLA” 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宝生主张赔偿损失。
虽然最终看似和平解决,但由于当时迟迟未能彻底解决的商标问题,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特斯拉电动车进入中国的步伐。 还有奇瑞和腾讯之间的“QQ”商标之争。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案。
成功的现代企业所拥有的重要资产往往是无形资产,许多世界著名的跨国公司都拥有大量的专利、专有技术、驰名品牌等无形资产,巨额利润也因此滚滚而来。
所以天眼妹觉得企业在传统上注重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与明晰,而对于现代企业则更需要重视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产权界定。 不过对于乔丹体育这种打“擦边球”,造成官司缠身停滞上市的情况,天眼妹还是持保留意见。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