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2021年形势的基本判断
01
5G网络部署和应用创新加快推进
2020年3月24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提出了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持续加大5G技术研发力度、着力构建5G安全保障体系等四项重要任务。近期,国家发改委要求5G将覆盖所有地级市城区。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国已经建成5G基站累计近70万个,5G用户数量超过1.1亿,5G终端连接数已超过1.8亿个。预计2021年,全国5G基站部署累计将会突破160万座,实现地市级重点区域全覆盖,5G用户数量预计将会突破3.5亿,5G终端连接数超过5亿,5G产业创业平台加速建设,有效支撑新业态发展,媒体资讯、交通物流、矿产挖掘等行业会率先推进5G规模化应用。
02
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将得到严格规范
近期与网络市场交易相关的三个部门行业管理规章文件陆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10月20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13日《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11月12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分别对网络交易、互联网直播营销、药品网络销售做出了规范。1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通知》,对电商直播做出了严格规范。
预计2021年,三个部门行业管理规章文件将会陆续出台实施,各类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乱象将会受到全面整顿和规范,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将会得到有效规范,药品等特种物品的网络交易将会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03
互联网金融领域将步入强监管时代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防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小额贷款业务规范健康发展,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小额贷款业务公司业务准入、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对外融资、贷款金额、联合贷款等都提出了明确新要求。这些新要求对现有以金融科技名义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企业将会造成很大影响,对企业现有商业模式将会造成很大冲击。《暂行办法》在2020年完成征求意见后,2021年正式出台可能性较大。文件正式出台后,目前打着金融科技信息服务旗号、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力图逃避金融服务监管的企业将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合规整改,此类企业业务经营属地范围、贷款对象、贷款金额将会受到严格限制,预计会有部分企业难以满足合规要求主动退出市场。
04
互联网反垄断进入实操推进阶段
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垄断指南》)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对《反垄断法》在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等法律条款,提出了具体操作认定标准,使得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操作不再处于模糊地段。预计《反垄断指南》在2020年完成征求意见后,2021年正式出台。根据《反垄断指南》规定,现有很多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商业模式会被禁止使用,这将对现有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会带来很大影响和冲击,2021年业务”合规”将是互联网企业全年业务的核心主题。
05
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加速推进
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数据安全法(草案)》,提出国家将对数据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开展数据活动必须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7月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10月1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10月2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开就草案征求意见。两部法律能否在2021年出台,有待进一步观察,但预计2021年大部分企业会根据《数据安全(草案)》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加速推进企业合规,以更好更迅速的应对两部法律正式出台后,企业业务发展存在的法律风险。
06
新冠肺炎疫情激发互联网服务新需求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及蔓延扩展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影响,今年以来大部分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线下服务向线上迁移,整个经济社会对云计算等各类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猛增。从目前来看,很难预测2021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此2021年网上办公、网络化协同或许依旧会是企业运行的常态,更多企业为了应对疫情影响,会加速企业内部数字化建设,加速推进设备上云、机器换人、在线办公和网上服务,以更好地应对新冠疫情常态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提高企业应对交通、人员、物资等管控限制能力。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继续加大互联网服务采购力度,各类互联网服务会引来新一轮增长。
2
01
正确看待和处理5G网络超前部署
从全国来看,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都建成了一定规模的5G网络,但是5G应用创新步伐并没有及时跟上。与4G网络建设初期,应用需求倒推4G网络加快建设的形势相比,5G网络建设已经大大跑在了应用创新前面,目前5G应用创新处于探索期,尽管在个别领域形成了5G应用创新亮点,但并没有形成5G应用创新全面开花的发展态势,且市场上涌现的许多5G应用创新在商业模式创新、投资收益等方面缺乏市场竞争力。
02
稳妥处理互联网企业合规发展
近期发布的涉及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网络交易市场、网络直播营销等若干个管理规章制度,将会对2021年各类互联网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按照目前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来看,绝大部分网络科技需要重新重大调整基于技术创新应用的商业模式,尤其是网络小额贷领域很多企业可能会因为商业模式不合规而被迫退出市场。之前互联网领域发布的行业管理规章都是在发布后短期内立即生效,由于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领域新规章制度对企业发展影响更大,需要给与企业更长时间的过渡期,以避免引发大量企业因不合规停止服务或退出市场,对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
03
充分评估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2021年互联网行业发展依旧面临着众多的不确定性风险,需要提前做好谋划,妥善应对风险。因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法制形态等问题因素,网络科技企业在海外发展面临的政策风险越来越大。网络科技产业供应链安全风险还较大,相关领域还存在很多卡脖子的关键点,风险和其他经济因素交织在一起,随时可能会爆发。
3
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01
持续推进5G网络部署和应用创新
一是持续加快推进5G网络部署步伐,加大力度推进城区、人口密集的城镇、重点公共场所网络的无缝覆盖。二是培育5G 行业应用,率先在移动媒体、车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物流、智慧城市等领域加快推进应用创新,形成成熟、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三是大力推进5G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尤其要加快推进面向行业应用的5G创新平台建设,为5G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孵化提供支撑平台。四是要积极为5G发展和创新应用提供试验田,开展5G应用创新大赛,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智能工业领域加快5G试点应用,部分领域探索以财政资金买单形式来扶持和引导5G发展。
02
05
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加速推进
加快推进网络科技企业合规发展
一是针对涉及网络交易、直播带货、药品网络销售等领域企业,要加快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行业规章要求,加快推进企业业务合规步伐。二是针对从事网络小额贷款的企业,要按照《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企业注册资本、业务经营属地、融资、放贷等方面合规步伐,稳妥推进清理整改,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三是针对《反垄断指南》的出台,网络信息科技企业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逐条对照,重新审查和评估现有新技术应用业态创新存在的法律风险,加快推进技术应用合规。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络科技企业要对照两部法律草案要求,提前做好商业模式调整,加快企业合规步伐。
03
05
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工作加速推进
积极维护网络科技企业安全发展
一是加强信息产业供应链风险管理,优化供应链布局,推进国家供应链体系建设,同时用好关税、汇率、信用保险、金融工具等技术性手段,保障重点产品供应安全。二是按照《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清单要求,加强相关网络信息技术出口管制。三是积极维护网络科技企业在海外正当权利,为我国网络科技企业在海外发展争取更多政策便利。
04
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无人工厂、灯塔工厂建设,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二是积极拥抱电子商务,加快推进企业采购和销售向网上迁移,降低企业对交通、人员、物资限制的风险。三是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联网上下游协同,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业态。四是大力发展云服务,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培育云产业生态,推进云服务商互联互通,完善云服务市场监管机制。
05
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理论研究,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推进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理论前瞻性研究和产业实践应用。二是工程化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持续推进技术工程化应用和迭代升级,完善技术产品目录体系。三是打造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产业生态,推进协同创新、适配验证、开放服务等平台建设。四是创新政策扶持手段,将金融、税收等普惠性政策手段和财政扶持等重点支持政策有效结合起来,实现重点突破和全面推进相结合。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