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工作会议(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了)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了)

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刘昆
【大河财立方消息】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1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必将是载入史册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夺取新时代伟大斗争的新胜利。按照党中央部署,我们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总结回顾党领导财政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开展“党旗下的财政征程”主题活动,评选表彰“两优一先”,向老党员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筹办部史部风展馆,全力营造浓厚氛围。我们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党史观,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我们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召开全国财政动员部署会,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全会精神宣传贯彻,迅速兴起学习热潮,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财政部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政策调节,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推进对外财经交流合作,国际合作拓展新空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总的看,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减税降费效果明显,地方“三保”有力保障,债务风险逐步化解,财政管理成效提升,可持续性明显增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财政答卷
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齐心协力奋进新时代创造新伟业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我们要全面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决定性意义”的深刻内涵,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砥砺奋进中,我们每个财政人作为见证者、亲历者、实践者,都深切地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恢宏气魄、远见卓识、雄韬伟略,惊涛骇浪中坚如磐石,风险挑战中运筹帷幄,充分展现了大党大国领袖的政治智慧、战略定力、使命担当、为民情怀、领导艺术,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和高度信赖。正是因为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党就有定盘星,全国人民就有主心骨,中华“复兴”号巨轮就有掌舵者,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开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财政部门要坚定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牢记总书记的“赶考”告诫,在党领导财政的历史进程中坚定工作信心、坚守工作遵循、把握工作方法、续写工作新篇,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
(一)深刻认识财政事业重大成就,更加坚定工作信心。自苏维埃政权成立、红色财政建立以来,财政紧紧围绕、主动服务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在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赢了不少大仗硬仗,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支持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面对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闻令而动、听令即行,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我们以非常之举应对,制定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一揽子政策,创新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为恢复经济赢得主动,我国成为当年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二是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理念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上下同心、尽锐出战,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8年间,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近1.6万亿元,制定多方面帮扶举措,为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了强大资金和政策保障,推动我国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三是阶段性政策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大规模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精准实施减税降费,形成“水多鱼多”良性循环。“十三五”期间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2021年又新增减税降费1万亿元,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解困难、更好发展,留住青山、赢得未来。
四是紧紧依靠改革破难题增动力,推动财税制度更加完善和成熟。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陆续出台实施。增值税、个税等改革不断深化。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国防、科技、教育、农业、经建、社保等领域支出制度进一步完善。协同推进金融、国资国企、政法等领域改革,会计资产、财会监督、财政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改革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五是有效应对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证财政绝对安全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出台一系列监管制度,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在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的同时,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地方政府债务处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总的看,我国财政运行平稳健康,财政可持续性增强。
(二)汲取财政改革发展宝贵经验,自觉坚守工作遵循。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过程中,在应对风险挑战实践中,财政部门始终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积累了重要经验,要联系六中全会明确的“十个坚持”,深刻体会、准确把握。
一是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我们遇到许多新的重大挑战,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关键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拔了不少钉子,稳住宏观大局。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维护党中央权威,一切行动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指挥和号令,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财政改革发展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勇往直前。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财政部门为党工作,也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上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更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初心使命,持续做大“蛋糕”,努力分好“蛋糕”,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是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大国博弈、化解风险、促进共同富裕都要靠发展,新时代的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健全支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我们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财税改革“先行军”、“突破口”作用,服务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财税改革没有完成时,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难关要攻克。必须再接再厉,坚定改革信心,统筹方案制定和制度执行,牵引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是个复杂的系统,经济运行是个动态的过程。制定调整财政政策、推进深化财税改革,都会对发展全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必须站在全局谋一域,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不能把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同时,要加强统筹,防止顾此失彼,防止局部合理政策叠加起来造成负面效应,防止政策执行“一刀切”,以实际效果检验政策的成败优劣。
(三)深化财政工作规律认识,准确把握工作方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对财政部门服务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中央和地方财政要上下联动,强化“一盘棋”思想,树立科学的理念,掌握正确的方法,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一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国经济实力已经大为增强,但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要统筹需要和可能,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好高骛远、吊高胃口。政府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二要优化结构、精准支出。财政收与支的矛盾永远存在。配置有限的财政资源,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分清主次,明确缓急。要加强对发展大局大势的分析,准确把握每一阶段重点工作,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对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
三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领导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铭记于心、付诸于行。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四要守住底线、安全持续。可持续是财政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要常怀远虑、居安思危,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举借债务时,防止埋下后患。要坚决维护财政安全,决不能出现政府债务、“三保”等重大风险问题。同时,要着眼全局,强化对相关领域风险跟踪评估和应对,着力维护国家安全。
五要加强管理、提升效能。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要求,也是人大、审计、社会非常关注的方面。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六要依法理财、严肃纪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是提高财政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要加快完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把抓好财政法律法规执行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不越位不缺位。对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斗争,彻查清楚,严肃追责,提高震慑力,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决不能让财经纪律成为“稻草人”。
(四)锚定新时代财政事业前进方向,奋力续写工作新篇。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现在,党团结带领人民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要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期望,各项工作都要取得新的进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财政保障能力要达到新水平。对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不折不扣保障到位、落实到位,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显著增强。财政资源配置、政策供给向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财税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二是财政调控水平要得到新提升。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加强逆周期调节,完善跨周期设计,增强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与货币、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同配合更加顺畅,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更加健全。强化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更加有效。
三是财税体制改革要迈出新步伐。深化和拓展已有改革成果。预算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约束力、透明度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持续提升。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体制更加规范。税制结构不断优化。完善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持续强化。
四是财政可持续发展要取得新进步。坚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健全民生支出管理体系,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上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政府总体杠杆率保持基本稳定,隐性债务风险逐步化解。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财力进一步下沉,基层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财政治理效能要实现新突破。健全财税法规制度体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预算执行规范高效,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显著提高。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更完善,监管格局更优化。财经纪律得到普遍遵从,财政治理体系更加适应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科学研判国内国际大局大势,深刻阐释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部署2022年经济工作,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又一经典文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重点讲的五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正确认识和把握,工作中不能走偏。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回顾2021年经济工作和形势,安排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具体举措。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创造性开展工作,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2022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初步安排。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稳定宏观经济出力,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推动财力下沉,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对财政部门来说,就是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同时,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就业等政策协调联动,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有机结合,提升政策整体效能。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重点把握六个方面:
一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围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坚持以阶段性政策为主,与制度性措施相结合,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需要,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同时,落实落细已经出台的各项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在做好政策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
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财政赤字保持在合理水平,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分配方案备案审核,健全直达资金监督制度,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
三是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保持政府总体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优化债券使用方向,不撒“胡椒面”,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
四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特别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着力强化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保障。推动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兜住“三保”底线。加快缩小区域间人均支出差距,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过紧日子落实情况的评估,严把支出关口。中央财政带头,地方财政也要从严从紧,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六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对财经纪律始终保持敬畏,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不得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国家统一的财税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对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都要敢抓敢管,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落实到行动上,以钉钉子精神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要提升做好经济工作的专业能力,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特别是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要把控好细节,在保证干事业做工作大方向正确的同时,把政治经济、宏观微观、战略战术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防止因为“细节中的魔鬼”损害大局。要坚持“三严三实”,加强调查研究,坚决防止简单化、乱作为,坚决反对不担当、不作为。
(二)2022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科技政策要扎实落地、改革开放政策要激活发展动力、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找准政策发力点,加强政策协同,努力把工作往前赶。
第一,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一是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实施效果,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影响,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同时,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行为,决不能让不法企业从中牟利、扰乱宏观政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二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继续实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增支持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及时支付采购账款,防止拖欠。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帮助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及人力成本上升等压力。三是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调整完善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强化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容提质,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稳岗和培训的支持。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充分挖掘国内需求潜力,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一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梳理项目资金需求,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统筹用好债券资金,努力做到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拉动有效投资。全面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所有专项债券项目要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罚机制,对违规地区和单位实施扣减新增限额、暂停发行使用、收回闲置资金等处罚,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二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适当增加中央基建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加强与专项债券衔接,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选拔确定新一批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综合货运枢纽试点示范,支持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项目建设。三是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强消费能力。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四是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持续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东北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相关财税支持政策落地生效。实施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相关税收政策。出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
第三,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这项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决不能放松。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要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按照既定部署,抓好低风险地区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二是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省级财政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向基层倾斜财力,加强运行监控,合理调度资金,帮助基层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发问题。基层财政要严格落实国家重大财税政策,加强财政管理,统筹好各类支出安排,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结合实际扩大范围,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三是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协助稳妥处置金融风险。
第四,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监管。持续加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做好典型案例梳理曝光。聚焦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通报典型,以案释法。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探索构建穿透式监管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二是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构建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和举报受理平台,加强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推进函证数字化试点,着力解决函证不实的问题。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作用,加强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三是完善行业监管法规制度。加快推进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提高违法成本。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加快制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等制度。推进会计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其他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也要加强。
第五,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一是支持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继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推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完善资助体系。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加强对重大疫情、疾病防治、种业、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攻关的支持。二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稳定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作用,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三是深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突出支持重点,优化支出结构,该增则增、该减则减。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开展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及时制修订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自主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重大人才工程、人才计划、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四是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点行业创新发展。
第六,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补齐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大对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二是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疫苗药物研发、免费接种等工作。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试点。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启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明确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建立地方财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投入长效机制,合理调剂基金余缺,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社保基金事业改革创新,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抓好基金投资管理,持续强化风险防控,加快数字化转型和科技赋能,做大做强战略储备基金。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优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结构,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五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和国家队备战经费保障。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第七,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奖补力度,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核心技术攻关,研究支持大豆油料生产,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提升收储调控能力。二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和增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促进社会融入。三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式,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三大粮食作物相关保险政策在粮食主产省份产粮大县全覆盖。四是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支持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样板。各地要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第八,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推动工业、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强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推动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二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力度。以长江、黄河等流域为重点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以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三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立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实施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支持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天然林、草原、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四是促进优化能源结构。完善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继续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鼓励企业增产上量。统筹发展与减排,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有序推进能源低碳转型。
第九,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化对财政法、国有资产法等立法研究,推动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立法,以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修订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出台实施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资产评估、股权投资、不良资产转让等行为,健全财务约束机制,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完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扎实做好2022年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工作。四是持续推动内控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财政核心业务、财政管理权力的监督制衡,降低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提高制度执行力,较真碰硬做好内控考评、审核、检查,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内控要求。五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将资产、债务、绩效、政府采购等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融入预算管理主体流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通过一体化系统开展2022年度预算管理。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加快,年内在符合条件的中央部门推广实施。
第十,深化对外财经交流合作,坚定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一是提升对全球重大议题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围绕世界经济复苏与共同发展、宏观政策协调、抗疫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数字经济、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重大议题,加强谋划、深化研究、提出方案,充分发挥我国作为2022年金砖国家主席国和“10 3”联合主席的引领作用,推动在多双边财经合作机制和多边开发机构平台取得更多务实成果。二是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资金融通,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动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打造具有示范性标杆项目。引导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接,作为主席国办好中亚区域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三是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完善关税、进口环节税收和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稳定、产业升级。做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有关问题研究,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关税减让实施。推进中日韩等自贸协定谈判,构建高水平自贸区网络。四是深化与多双边开发机构合作。推动世行、亚行、国际农发基金等传统机构改革,拓展务实合作。支持亚投行进一步完善机构治理、创新融资工具,继续推动新开发银行后续扩员、强化总部建设。
三、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新时代财政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刀刃向内的伟大自我革命,必须一刻不停抓、持之以恒抓。我们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严到底、严到头的想法,要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到每个财政基层党组织、每名财政党员。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新实践。要把理论武装作为终身必修课,加强磨砺、锤炼、锻造。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人格力量。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坚持系统学习和专题研讨、个人自学和组织培训、线下学习和线上教育相结合,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机制,不断提升财政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必须成为每名财政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牢记“国之大者”,一切行动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指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及时跟进贯彻落实,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财政见行动有实效。预算安排、财税政策等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中央巡视整改成果,完成内部巡视全覆盖。
(三)清醒认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远考量,准确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廉洁等情况,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成效,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露头就打。进一步落实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检监察、财会监督、干部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内控检查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要害部门、重点领域的监督。财政部门要严格自我约束,廉洁从政、规范用权,在带头过紧日子上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强化资产、预算、财务各方面管理,坚决防止餐饮浪费,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坚持人才引领发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新时代财政事业,比以往更加渴求人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和正向激励体系。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制度机制。发挥“一库两池一室”人才吸纳和培养作用,着力建设集聚和培养财政领域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战略平台。整合资源,打造精品,优化培训管理、运行、保障体系,完善干部履职尽责必备的专业知识,提升财政干部制定政策、推进改革、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
(五)狠抓责任落实,促进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完善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党组织书记主动抓、带头抓、深入抓,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监管局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建督促指导。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四强”党支部,着力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实效。紧扣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提升党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胸怀千秋伟业,百年只是序章。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财政人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1期
责编: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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