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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编者:这不是欧盟新的要求!只是还有很多人不知道!
大家可能有很多问题:
REACH是什么?
管什么?
怎么管?
需要检测吗?
REACH违规了怎么罚?
。。。
以下就REACH法规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Q1:什么是REACH法规?A1:REACH是欧盟法规(EC) No.1907/2006《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简称。该法规于2006年12月31日公布,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为了保证该法规的顺利实施,欧盟专门成立了主管机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于2008年6月1日正式运作。
Q2:REACH法规管控哪些产品?A2: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只要涉及法规规定的与化学品有关的义务,就需要符合REACH法规。所以REACH法规管控范围非常广,包含了如电子电气产品、化工产品、汽车、玩具、家具、纺织产品等各种产品。
Q3:REACH将产品分成物质、混合物和物品三种类型,对不同类型产品有不同要求。这种分类是如何定义的?A3:三种类型的产品定义如下:“物质”是指自然状态或由制造过程取得的化学元素或化合物,例如:镉,硫酸铜等。包括任何需要保持其稳定性的添加剂和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杂质,但不包括任何能被分离并不影响物质稳定性或物质组成的溶剂。“混合物”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如油漆、合金、清洗剂等。“物品”是指一个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了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这些形状、表面或设计比其化学组成更大程度上决定了它的功能。例如:电脑、手机、电机、齿轮、电源线插头、包装材料等。
Q4:REACH对于有害物质的要求包括哪些?产品中SVHC候选物质的浓度未超过0.1%是否即可认为满足REACH法规要求?A4:REACH法规关于有害物质的要求主要涉及SVHC候选物质和附录XVII限制物质两个物质群,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必须同时考虑这两项要求。如果产品属于“物品”范畴,某项SVHC候选物质>0.1%,产品可以在欧盟销售,但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当SVHC候选物质>0.1%且出口量>1吨/年时,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后才可以销售。限制物质在REACH法规附录XVII中列出。嘉峪检测网提醒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含有附录XVII中的受限制物质时,若不能符合其限值要求,将不能投放市场。因此,产品中SVHC候选物质的浓度未超过0.1%并不等同于满足REACH法规要求,还需要评估产品中是否可能违反附录XVII中的限制物质条款,在必要时通过测试判断是否满足附录XVII要求。
Q5:附录XVII中的限值是针对一个成品还是均一材料?A5:从附录XVII中的条文来看,附录XVII中的绝大多数物质的限值都需要针对均一材料进行判断,而非整个成品,这一点和SVHC候选物质的要求有所区别。
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官网:http://echa.europa.eu/
Q7:REACH法规在欧洲执行的情况如何?A7:REACH法规由于要求非常多样,其执行方式也随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且整个层面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进行协调,各类环保组织以及消费者对于REACH的执行也会积极推动。嘉峪检测网提醒您目前在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中有超过50%的案例是由于违反REACH法规(如镍释放量超标、增塑剂含量超标、含有石棉等)而被通报,也充分体现了欧盟各成员国对REACH法规的高度重视。
Q8:哪里可以了解到关于REACH法规的官方信息?A8:可通过REACH法规主管机关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了解。该网站除提供法规的最新动态等信息,还提供各种工具协助企业更加轻松地识别和履行REACH法规义务。
Q9:SVHC候选物质更新频繁、物质种类繁多,企业需要花费大量测试成本进行应对,是否能提供一些建议?A9:探究REACH法规对SVHC的管理要求,其核心在于供应链内对SVHC信息的有效掌握和传递,以期在整个供应链内实现化学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一般而言,SVHC信息的调查掌握和传递可以将材料风险分析、测试、原材料成分表、MSDS、供应链物料申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材料的风险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方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实现SVHC信息的有效掌握和传递。
Q10:什么是SVHC?
Q11: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必须要进行REACH合规吗?
回答:是的,REACH适用于每个含有化学物质的产品。在私人家庭和工业里最常用的物体是物品,例如家具,服装,车辆,书籍,厨房用具和电子设备。一个产品可能很简单,比如一把木制椅子,但也可能是相当复杂,例如一台电脑。
Q12:为了进行REACH合规,出口商必须要去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吗?
回答: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表明,测试不是进行REACH合规的唯一解决方案,因为在测试中会涉及到很多复杂性的问题。因此,ECHA推荐首先对产品中现存的SVHC做技术性评估,只有在对SVHC存有怀疑的情况下,再进行测试。
Q13:如何计算0.1% wt/wt?
回答:0.1% wt/wt是在百分比的基础上计算的,它可以是产品总重量中现存的SVHC数量或是产品部件中存在的SVHC数量。例如,氯化钴Cobalt dichloride (CAS No 7646-79-9)被用作给布料上色的媒染剂,为了计算0.1%wt/wt,氯化钴Cobalt dichloride的数量要以染100米(相对应的重量)布料的数量来计算。
Q14:在REACH法规中,什么时候出口商有申报的义务?
回答:当以下两个提到的条件都满足时,就要执行申报义务:当产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选名单中而且重量超过0.1%wt/wt,同时在每年出口到欧洲的产品中SVHC的数量超过一吨。
Q15:在REACH法规中,出口商有沟通的义务吗?
回答:当产品中现存被列出的SVHC重量超过0.1% wt/wt但是每年出口量小于1吨时,出口商就有沟通的义务。
Q16:产品含有SVHC小于0.1%wt/wt的出口商有什么沟通责任?
回答:如果出口产品含有SVHC小于0.1% wt/wt,出口商有责任沟通以下几点:·产品的下游生命周期阶段到最后的处理(运输,储存,使用)·在每个生命周期阶段中暴露的潜在途径·SVHC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在每个生命周期阶段中,为了安全地使用产品,可能合适的暴露控制类型和人类保护措施。
Q17:在REACH法规中,谁有责任进行REACH合规?
回答:出口最终/完成的产品到欧洲的公司有义务进行REACH合规。
Q19:产品出口商从不同供应商处采购产品的部件,怎样依据REACH的要求进行合规?
回答:因为出口商有义务进行REACH合规,所以很重要和供应链上的配件和装饰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从他们那里得到产品中不含有SVHC的书面声明。如果含有SVHC,那么出口商的责任是通过非测试的方法或测试找出含有SVHC的数量。
Q20:注册和申报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出口商需要进行什么合规?
回答:在REACH法规中注册是一个更详细的合规过程,化学品物质的理化性质,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性质的信息必须提供给ECHA。关于申报,相比较与注册递交给ECHA的信息就比较少。在一切正常情况下,每个产品中含有任何SVHC>0.1%wt/wt并且每年出口产品中SVHC的总吨位数超过1吨,出口商就应该向ECHA递交申报。
Q21、有时在产品上使用一些涂料,怎么计算涂层材料的0.1%wt/wt?
回答:因为涂料是在很小微米的水平下被操作,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认为涂料中含有的SVHC数量是不超过0.1%的临界值。但是一般来说,涂料中SVHC的近似百分比可以通过比较出口产品总的重量和使用涂料的重量来计算。
Q22、出口不合规产品有什么处罚性质?
回答:REACH执法由各个欧洲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执行,因此处罚的性质因成员国的不同而不同。最常见的处罚是欧盟海关拒绝出口产品(产品无法通过欧盟海关),仓库扣押货物不能提货的处罚。另外,也可能有高达数千欧元和英镑的经济处罚。
Q23、一个非欧盟公司从欧洲国家购买了一些含有SVHC的化学品,这个公司又将含有这些化学品的产品出口到欧洲,那它必须要进行SVHC的申报吗?
回答:是的。产品中使用了SVHC物质就应该要进行申报,因为很有可能如果欧洲公司没有将化学品投放入欧洲市场,那它就没有进行化学品的合规。申报是一个很简单的过程。不过,如果欧洲公司已经对产品中使用的SVHC化学物质进行了预注册/注册,那么非欧盟的公司就不需要执行申报的义务。
Q24、什么是从物品/产品中有意释放的物质?
回答:如果物品要执行一个辅助功能,物质就要从物品中被有意地释放出来,不然无法达到这个辅助功能。例如有香味的儿童玩具,物品中有有意释放的物质。为了执行香味这个辅助功能,玩具中的香气物质被释放了。因此物质释放是因为物品老化,因为磨损或为了执行物品的功能不可避免的副作用,通常这不是有意释放。因为这种释放不能支持功能本身。另外,物质从物品中有意释放必须发生在正常或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这意味着物质释放必须发生在物品的使用寿命期间。因此,物质在物品生命周期的生产或处置阶段间的释放就不是有意释放。同样,一个意外的释放或不依据使用说明或功能的任何误用形式下的释放或不在正常的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发生的释放,都不认为是一个有意释放。
最新!REACH法规新增4项SVHC,今后要测205项SVHC
阅读全文:http://www.anytesting.com/news/1918499.html
REACH附录XVII的常见问题与答案
Q1、REACH附录XVII目前增加至多少项?哪里可以找到欧盟官方的完整清单?
答:2019年6月12日,欧盟发布法规(EU) 2019/957,修订REACH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新增关于(3,3,4,4,5,5,6,6,7,7,8,8,8-十三氟辛基)硅烷三醇及其单、双或三氧(烷基)衍生物(TDFAs)的限制条款,至此,附录XVII限制物质清单目前已增加至第73项,但由于在之前的修订中有部分项目被删除,因此目前清单中总项目数为70项。企业可以在ECHA官方网站查看附录XVII完整清单。
Q2、企业如何应对REACH附录XVII的要求?
答:附录XVII中现行有效条款共计70项,视产品类别、用途及材质差异,不同产品需要满足的项目也会存在区别。比如第5项对于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物质、混合物及儿童产品。再比如第64项对于1,4-二氯苯的要求,它限制的对象为空气清新剂/除臭剂。企业应该结合自身产品实际特点,排查和识别出相关的高风险项目,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以满足法规的要求。
Q3、REACH在欧洲如何执法?
答:REACH法规由于要求非常多样,其执法方式也随要求不同而有所不同,并且在整个欧盟层面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协调,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各类环保组织以及消费者对于REACH的执法也有推动。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中化学和环境相关违法案例有超过50%是由于违反REACH法规而被通报,说明欧盟对REACH法规的执法正在不断加强。
Q4、REACH附录XVII哪些限制要求与电子电气产品相关?
答:附录XVII中有很多条目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了电子电气产品。很多条目虽然没有明确提到电子产品,但可能会涉及到电子产品中使用的材料。例如第50项中的多环芳烃(PAHs)适用于电子产品中的橡塑类材质;又如第27项中的镍则适用于电子产品中的金属部件;若产品中包含皮革,皮革材质还会涉及第47项中的六价铬和第43项中偶氮染料的相关要求。由此可见附录XVII限制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企业需结合产品进行识别。
Q5、REACH附录XVII针对电子产品橡塑材料中多环芳烃(PAHs)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REACH附录XVII第50项管控长期或反复接触的塑料和橡胶材料中的8项PAHs,分别为:苯并(a)芘、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h)荧蒽。其中针对一般产品,每项PAHs不得超过1 mg/kg;针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限值要求更为严格,每项PAHs不得超过0.5 mg/kg。
【点这里】REACH法规要求与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