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PPO截流腾讯手机管家 法院下发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
2.不正当竞争频发 手机APP的“软硬“之争;
3.继华为、vivo之后,OPPO也因为这个原因卷入纠纷;
4.深圳黑科技 高新技术专利产权喷发;
5.亿光遭控侵害日亚YAG专利,德法院维持暂时禁制令;
6.TUV莱茵诉砾新科技商标侵权案胜诉
1.OPPO截流腾讯手机管家 法院下发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
近日,因OPPO手机拦截其他应用软件的下载,阻碍用户正常的软件使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OPPO立刻停止可能侵权的行为,并裁定武汉当地一家手机经销商暂停销售OPPO手机。
OPPO手机在用户下载腾讯手机管家软件时,会拦截用户的下载行为,并阻碍软件的运行,导流到OPPO的应用商店。因为被“截流”,腾讯手机管家向武汉当地法院提请了“诉前禁令”。
据了解,OPPO涉嫌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用户在使用OPPO手机通过腾讯官方网站下载安装“腾讯手机管家”软件的过程中,OPPO设置跳转页面至OPPO手机自带的“软件商店”,让用户重新下载、安装软件;二是当用户通过“腾讯手机管家”下载、安装软件的过程中,OPPO设置验证弹窗页面,设置跳转页面至OPPO自带的“软件商店”,让用户重新下载、安装软件。
法院裁定认为,OPPO公司此种恶意干扰、阻碍用户下载、安装其他应用分发软件,并拦截导流至OPPO手机自带的“软件商店”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未经用户同意,实施“截流”,或涉嫌侵犯手机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令OPPO手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且不得以类似的方式实施相同的行为。此外,法院还裁定武汉一家旗舰店暂停售卖OPPO手机。按照法律规定,OPPO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OPPO弹窗导流的行为,是软件和硬件厂商行业交叉发展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也是未来互联网发展过程中,手机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手机入口之争。
与OPPO手机“兄弟”关系的vivo手机也曾因“拦截”第三方应用软件,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诉前禁令。
此外,相似诉讼还包括2016年“安智市场”状告华为手机恶意干扰软件运行,涉嫌不正当竞争,索赔50万元。
同年3月,奇虎360也曾因用户通过小米MIUI操作系统下载360手机助手被弹窗阻止,将小米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作出诉前禁令,需要考虑申请人在该案中是否有胜诉可能;是否有紧迫性;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相关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等因素。
21世纪经济报道
2.不正当竞争频发 手机APP的“软硬“之争;
APP(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的利益和市场份额矛盾,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日趋激烈。最大的争议主体分为“软硬两方”:硬件方系移动智能终端的生产商(下称生产商),诸如苹果、华为、小米、OPPO等;软件方系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下称第三方),诸如“豌豆荚”、“百度手机助手”、“腾讯手机管家”、“360手机助手”等第三方应用商店。
“软硬”之争,对于一般用户而言,就是他们所需的APP从哪里下载的问题。对于“软硬”两方而言,则代表着流量,其背后便是通过“广告位”和“导流”等形式带来的巨大利润空间。
移动智能终端最常见的便是智能手机,这一硬件随着市场的充分竞争,价格空间渐趋萎缩。在苹果和小米手机APP分发利润的示范作用下,生产商们利用自身优势与第三方之间不断发生“抢滩之战”,在软件上寻找利润。于是,一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也引起了司法、立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关切。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作出一份“诉前禁令”的裁定,责令OPPO手机生产商广东欧珀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下称欧珀公司)在法定时间内“立即停止”如下行为:在用户通过腾讯手机管家下载、安装软件过程中,设置验证弹窗页面以及设置跳转至OPPO“软件商店”重新下载、安装的行为。
第一财经1℃记者检索发现,这一诉前禁令并非生产商与第三方就上述问题引发不正当竞争矛盾的个案。近年来,此类问题已持续出现,小米、华为等品牌手机均出现过类似争端。
对此,《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以及即将实施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都做出了相应规范。
“流量劫持”
5月27日,武汉中院作出裁定,发出对欧珀公司的诉前禁令。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认为,“腾讯手机管家”与OPPO“软件商店”,都可以为用户提供安卓平台上的软件分发服务,双方具有直接竞争关系;OPPO方面通过其手机的软件预置、分发、合作获取了巨大商业利益,双方在涉案行为相关的经营活动中,在客户群体、交易机会等市场资源上具有广泛的竞争关系。
法院在裁定书中描述,在用户通过官网下载“腾讯手机管家”或者通过“腾讯手机管家”下载软件的过程中,欧珀等公司在OPPO手机上实施了强制用户注册OPPO账号、输入密码验证身份等反复弹窗提示行为,干扰用户体验以及“腾讯手机管家”的正常运行。在对下载软件扫描时或者扫描完成未发现风险后,仍以“建议去OPPO软件商店可快速安全安装应用”等提示用语,配合绿色高亮突出的按钮选项,影响用户判断。因此,欧珀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
据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生产商设计一些安全提醒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用户使用手机过程的安全性。
但法院认为,由于网络环境中侵权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等特点,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会使腾讯手机管家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于是裁定欧珀公司立即停止上述“弹窗导流”侵权行为。
需要强调的是,诉前禁令是法院未经庭审程序,完全依据申请人单方申请作出的裁定。发布禁令是为了保护权利人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一旦禁令出现错误,同样也会给被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院在综合考虑腾讯公司胜诉可能性高低及欧珀等公司停止相关行为可能遭受的损失等因素后,要求腾讯公司提供担保。腾讯公司以保险公司出具的1000万元责任保险担保函提供担保,获得法院许可。
据法律规定,欧珀公司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而腾讯公司则需要在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相关保全措施。在法定期间内,腾讯公司提起诉讼后,法院将最终通过开庭审理来确定欧珀等公司是否真正构成不正当竞争。
纷争不断
第一财经1℃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及媒体报道发现,近两年,类似于上述争议的案件还有多起,涉及华为、小米、VIVO等市场上主要的安卓系统手机品牌。
2016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外通报的一则案例显示,原告北京力天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智市场)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被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华为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同在2016年,小米与奇虎360互诉对方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2016年年初,小米宣布其应用商店全线下架360软件。小米认为,360要求用户安装的“雷电OS”存在偷跑流量的行为,而且导致小米手机出现无法正常升级、系统崩溃等问题。而360方面则针锋相对,称雷电OS是比MIUI更适合小米的OS,且体积小,运行快,安全性能好,省电省流量。小米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奇虎360公司和北京酷睿蒙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告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前述几起案件,有的已经以撤诉、和解等方式终结,但此类案件的不断出现,意味着这样的纷争还远未停止。
关键争夺点
与苹果手机专有的IOS系统不同,安卓系统是一个开放性系统,包括三星、OPPO、小米等一大批手机品牌均采用了这一操作系统。前述手机生产商,同时也是手机操作系统的使用、控制方,相比安装在手机上的各类软件的开发方,具有明显的管理和控制优势。因此,一些软件开发方一直呼吁,手机生产商应当对这种控制权采取审慎态度,不应当滥用这种天然的控制权。
手机生产商则认为,在开放的安卓系统中,用户安全风险很大,安全提示和安全软件设置十分必要。
艾媒咨询在2016年曾发布《2015年中国手机APP市场研究报告》,该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年末,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6.57亿人,智能手机用户规模为6.01亿人。近58.7%的中国手机网民以第三方手机应用商店为主要应用下载渠道,另外,有22.3%的手机网民使用的是终端厂商预装应用商店。
曾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规模超2000亿,并还处于增长过程中。移动互联的核心即在流量,手机流量市场规模可能也将达到千亿级。因此,软件方、硬件方都想争夺流量。
2014年8月,OPPO、VIVO、酷派、联想、华为等国内主要手机生产商成立“硬核联盟”,是近几年来互为竞争对手的手机生产商第一次聚合在一起,这个联盟对外宣布,硬核联盟”将会实行商务信息共享,开发者联系任何一家联盟成员,信息都可以很快的传播给其他成员,帮助开发者降低了合作门槛,提高了效率,同时降低推广成本。因为硬核联盟旗下用户量每年超过3亿,其分发量和影响力瞬间进入国内渠道的领先集团。这一联盟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向传统的软件开发方提出挑战,试图改变传统分发渠道力量的构成。
生产商和第三方的合理合法竞争,关键在于如何把控竞争的边界和手段,以及如何保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即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将规范移动智能终端生产企业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分发服务。也就是说,手机APP的分发方被区分为硬件方及软件方。该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要求,提供移动智能终端预置软件的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依法维护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实施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竞争法专家肖江平表示,互联网领域各类全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于不断出现的过程中,手机生产商与软件开发方的纷争,是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特别是智能手机的飞速发展所出现的新现象。武汉中院的这一裁定,对硬件方、软件方都是一个新的提醒。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分则条款,因此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判决结果有很大差异。
正在修订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草案中,增加了这方面的内容。
公开信息显示,根据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的客观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中首次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草案规定,竞争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未经同意,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实施不兼容等。前述行为属于都典型的流量劫持。
亦有专家认为,相对于手机应用类软件,手机系统软件处于手机移动端整个软件系统的底层,拥有更大的权限,应当审慎运用这种优先权限(“特权”)。根据“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对于在特定情况下干扰他人互联网产品或服务运行的行为,必须限于保护网络用户等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且应当确保干扰手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最小特权原则”,对于在计算机系统中拥有优先权限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审慎运用这种“特权”,对用户以及其他服务提供者的干预行为应当以“实现其功能所必需”为前提。 第一财经日报
3.继华为、vivo之后,OPPO也因为这个原因卷入纠纷;
继华为被安智市场起诉涉嫌不正竞争之后,OPPO也卷入类似纷争。
据人民法院报官微消息,日前,因OPPO软件商店涉嫌对腾讯手机管家构成不正当竞争,就腾讯提交的诉前行为保全请求,武汉中院作出诉前禁令,责令OPPO立刻停止恶意干扰腾讯手机管家的侵权行为,并责令武汉一家销售商暂停销售OPPO手机。
法院认为,“OPPO软件商店”与“腾讯手机管家”中的软件分发平台互为竞争产品和服务。OPPO在用户安装“腾讯手机管家”以及通过“腾讯手机管家”下载安装应用程序的过程中,通过反复弹窗提示干扰用户选择,阻碍已下载软件正常安装,诱导用户跳转至“OPPO软件商店”,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不立即采取措施可能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作出诉前禁令裁定。
那么,类似安智市场、腾讯手机管家等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与手机厂商之间的纷争焦点何在?各方利益又该如何平衡?
前车之鉴:华为和VIVO都曾被控类似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6年12月,因涉嫌不正当竞争,北京力天无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市场”)将华为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安智市场诉称,当用户通过应用市场或者直接通过原告网站,下载“安智市场”软件时,华为手机及其操作系统会提示:“该应用未经华为市场安全检测,请谨慎安装”,并在该页面“官方推荐”处推荐“华为应用市场”。
按照该描述,华为旗下手机对具有一定竞争关系的“安智市场”APP的下载、安装,弹出“安全提示”,并推荐自有APP应用市场“华为应用市场”。
2017年1月,VIVO也因类似行为被腾讯在南京南京中院申请诉前禁令。法院裁定,VIVO在用户下载安装申请人“应用宝”软件的过程中,进行反复弹窗提示、设置倒数读秒默认取消安装以及设置跳转至“vivo应用商店”链接按钮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VIVO公司停止前述行为。
而在腾讯与OPPO之间的纷争中,当OPPO手机用户通过腾讯官方网站下载“腾讯手机管家”软件时,手机会弹出多重提示页面,包括“用户需自行承担可能的手机损坏和数据丢失风险”、“身份验证”等。
此外,当用户在OPPO手机上通过已安装的“腾讯手机管家”软件下载安装软件时,OPPO手机会弹出干扰弹窗页面,要求用户登录OPPO账号,并验证身份后安装,否则将无法安装已下载的软件安装包。
而当用户在登录OPPO账号后,OPPO手机仍会继续弹出与第二次弹窗一模一样的拦截导流页面,将从“腾讯手机管家”软件分发平台已下载软件的用户误导至OPPO手机“软件商店”重新下载软件。
显然,这些纷争,归根到底是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与手机厂商之间的利益平衡之争。
争夺入口:应用分发市场成为重要流量渠道
由于安卓系统的开源性,大多数安卓智能手机的系统都有定制化系统。由于早期很多安卓手机的系统定制化程度较低,使得类似豌豆荚、应用宝、91助手等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有了发展之机,占领了很多用户的手机。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应用分发市场也成为重要的流量入口和盈利渠道,相应的竞争日益剧烈。
据App Annie不久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应用下载量增长15%。通过广告、“免费 增值”服务等盈利模式,应用分发市场利益巨大,手机厂商纷纷入场。
手机生产商与第三方市场相比,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可以在出厂前便预置APP。
Newzoo2016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华为在应用市场占比已达9%, OPPO占比为7%。有媒体报道,国产智能手机预装APP收益可达毛利的20%-30%。
利益诱惑之下,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层出不穷。其中,安全是是最好的理由。
合理边界:是合理的“安全提示”,还是不当拦截用户请求?
可以说,基于用户安全的考虑,对用户拟下载安装的APP等应用程序,予以安全提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因为所有用户首先是手机厂商的用户,然后,才可能成为各种应用软件的用户,没有手机也就无从谈起应用软件用户。
不过,鉴于安卓系统的开放性和开源性,其不像IOS系统禁止除App Store之外的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存在,那么,手机厂商在自己的定制系统中,也需要考虑安全提示的合理边界。
对于未通过手机厂商官方的应用市场或软件商店,直接扫码下载安装包括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APP或其他应用APP时,手机厂商提示“该应用未经检测,请谨慎安装。继续安装或使用可能造成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本身并无不当之处。
但是,当用户基于对特定第三方应用分发市场APP信任,完成下载安装之后,那么,用户在该应用市场中选择下载安装APP时,手机厂商官方的应用市场或软件商店,则不宜再过度干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恶意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恶意干扰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等产品的下载、安装、运行和升级”、“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产品”等均属于不得实施的竞争行为。
简单说,如果滥用“安全提示”,谋求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分流或抢夺具有竞争关系的厂商的用户,则确实属于不正当竞争。
而这正是需要包括三星、华为、小米、VIVO、OPPO等在内的诸多安卓手机厂商考量的问题所在,即在做好用户安全保护的同时,如何避免因过度保护措施而陷入不正当竞争泥潭。
前述武汉中院和南京中院的诉前禁令措施,可谓给行业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敲响了警钟。
4.深圳黑科技 高新技术专利产权喷发;
深圳是大陆第一个经济特区,从当年的一个小渔村,到现在成为大陆创新力第一名的城市,也因为这几年都是人才聚集的强磁场,所以科技创新成果喷发,国际专利申请的数量已经连续13年,全大陆各城市之首了,会这么拚就是因为深圳想摆脱山寨污名,着重原创研发,不只数字还有质量上的更优化。
下班地铁站人潮满满满,还得出动工作人员用广播疏导人流维持秩序,这不是跨年也不是演唱会散场,这是深圳只要是科学园区附近的地铁站,每天上下班都会出现的画面!
在科学园区工作的人数之多可见一班,这也代表深圳创新科技产业之蓬勃,2016最新统计,在深圳1191万常住人口中,有高达近300万人是属于各类技能人才,而其中高科技创新人才又占了其中的4分之1强,深圳人有多疯新创、多爱创业? 还可以从当地的电视节目感受到,别的省份最夯的选秀节,目都在比唱歌比好声音,但深圳比的竟然是选出厉害的新创团队!
处处可见和新创科技产业有关的招牌或标语,创客空间或孵化器也到处都是,设计时尚简约,不同区块还有不同风格,脑袋卡住的时候可以放空,溜个溜滑梯还可以带宠物一起来拚创业,深圳有许多像这样的孵化器,提供早期创客所需资源。
孵化器负责人:「我们一般是从1千2起租,但是我们的毕业期相当于孵化期这种,我们不能超过6个月。 」
真的只有6个月,感觉不成功便成仁压力好大啊!
孵化器负责人:「没有例外,因为一个好的项目6个月之内一定有人投你,如果是不好的项目,6个月之内一定挂掉! 」
深圳的新创环境虽然机会资源都多,深圳市政府从2015年开始,每年至少新增50个创客空间、10个创客服务平台,所以一年就至少新增3万名创客,到2017创客空间已经多达200个,全市创客超过10万人! 创客多竞争压力自然也大,不想被淹没在新创浪潮下,每一个深圳创客都充满拚搏精神。
孵化器负责人:「一定他能有一个创新的精神,还有一个是一个拼搏的精神,创新其实是最最重要的,是你不能走别人走过的道路,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失败,因为只有先进入市场的那一批人才能够生存。 」
深入了解发现,这主要指的是互联网或金融电子类型的新创事业,而深圳目前最强项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就是高科技新创,光是在实验室研发阶段就不只6个月了!
和光启科技互动负责人:「我们光启的核心科技其实是超材料,我穿上这个斗篷你是探测不到我的,摄影机是看得到我全身的,可是如果透过这个红外线感测的话,其实我没有被遮住的部分看得见,可是隐身斗篷遮住的地方是看不到我,但是如果我现在全部遮住,就全部都看不到我。 」
在超材料领域位居国际科技前缘,深圳光启理工研究院,5年来累积申请国际专利3千多件,占全球此领域的86%,他们不断研发各种最新科技。
和光启科技互动负责人:「这个系统你们发明它就是用手势,然后去控制我们的几乎所有智能设备,比如说电视啊、冰箱空调、洗衣机我们都不需要遥控,可以取代遥控,它其实有一个很颠覆式的意义,比如说我开关我灯的开关,我不需要去按就没有触电的危险,从方便的角度来说很方便! 」
专注研发柔性显示技术的柔宇科技,董事长兼CEO刘自鸿又是个八零后的年轻人,26岁就拿到美国史丹佛大学电子工程博士,后来在美国IBM担任顾问级工程师及研究科学家,2012年同样因为孔雀计划回到深圳成立柔宇科技,2014就研发出全球最薄可以任意弯曲的柔性显示屏。
柔宇CEO:「我们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是立志于用这种原创性的技术创新,所以我们现在做的几个大的技术方向上,包括柔性显示、柔性电子传感器还有这个智能硬件这些方向上,核心技术都是我们自己原创的。 」
深圳顷政府加上民间力量,全力发展高新企业,为的就是要打破过往山寨印象力求自产研发。
柔宇CEO:「比如说像有时候,我们花了好长时间,尤其在前2年的时候,团队几个几个团队核心成员花了好长时间,去研究一个技术路线做了好多功课,有的时候一个晚上睡个2、3个小时,然后就接着去拼命地去验证,但之后你会发现走的路线错了,我们就有过这样的事情,而且不只一次! 」
高新科技加上工匠精神,能坚持下来仍旧是拚搏两字。
柔宇CEO:「我们团队花了很多时间去调一些东西,比如说像这个,你看今天这个产品,它能够这样折迭这看起来就像一个耳机,然后要用的时候只要这样打开,然后就可以戴上去,这设备看上去就是很简洁嘛! 然后也没有那么多线,可是就是为了这样的一个折迭设计,我们前前后后跌掉了6个版本才把它做出来。 」
新创永远都在冒险,可是一但坚持到了成功,走在后头的永远只有羡慕的份,刘自鸿公司创立4年市值就突破30亿美金,成为全球成长最快的独角兽科技创业公司之一。
在深圳科创公司着重研发的创新,也造就了2016年,深圳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高达19648件,等于一天平均53件发明专利,年成长47.6%,占全大陆申请总量的46.6%,光一个深圳的发明量能,就几乎是全中国大陆的一半,而且连续13年居大陆第一,深圳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更已经突破8千家!
能够有这么快速且傲人的新创产业成果,这些CEO说拚搏的绝对不只他们,而是整个城市的人民一起带动的氛围。
深圳年轻人:「我觉得这里是思想碰撞的地方,所以说很多灵感跟创意,都将会来自于这个城市! 」
柔宇CEO:「我对深圳真的不了解,但那我来了之后呢,有2件事情我印象特别深刻,也是我比较坚定就在这边创业的原因,我去了科学园区然后还有周末的时候,然后我记得在就是晚上9点多的时候,好多大厦都是灯火通明,很多年轻人在里面还在工作,当时我印象非常深刻,因为这种场景在硅谷基本上是比较难看得到的! 」
星期六晚上科学园区里,不少办公大楼灯都还亮着,里头该是有不少人,不是只为了生活或薪水在加班打拼,为的是一份理想吧!
孵化器负责人访问:「因为我们这个孵化器是24小时营业的,而且我每天早上来的时候经常看见有人是在这里睡的,根本没有离开过。 」
而星期天的深圳城市另一端,少了点园区的紧张忙碌感,但创新氛围不变,地下独立乐团也选择带着他们自己的创作CD,到深圳来闯一闯找发展。 每一句歌词都唱出了对未来的期待,这应该是每个决定留在深圳打拚的人都有感的一首歌,不管是哪一类别的新创行业、或者更该说不管哪一行,想做的去做去完成就对了!TVBS官网
5.亿光遭控侵害日亚YAG专利,德法院维持暂时禁制令;
日亚化与亿光(2393)间专利诉讼未解!日亚化今天表示,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维持对于亿光侵害日亚YAG专利之暂时禁制令;不过,此三项禁制令为暂时性措施,亿光仍得提起司法救济。
日亚于2016年10月主张亿光所制造且在德国发售之白光LED產品涉及侵害日亚专利,先后向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递状请求对亿光核发三项暂时禁制令。杜塞道夫地方法院採纳日亚主张,分别于2016年10月24日及2016年11月7日核发暂时禁制令(案号4a O 104/16 、 4a O 112/16 及 4a O 113/16);2017年1月19日,亿光对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先前基于单方程序(亦即并未使亿光陈述意见)所核发之三项暂时禁制令提起异议,但前述2017年4月25日之判决仍维持有关亿光侵权之见解及该三项暂时禁制令,儘管亿光的德国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对日亚YAG专利提起无效争讼程序,法院对于YAG专利之有效性亦无任何疑问。
日亚化表示,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对于亿光电子侵害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YAG专利(EP 936 682,即德国第DE 697 02 929号专利)仍判决维持先前对亿光核发的三项暂时禁制令。该等暂时禁制令系针对亿光所制造并于德国销售之白光LED產品,其型号为「334-15/X1C5-1QSA」、「334-15/T2C2-1TVB」及「XI3535-KT577J1-03201-000P」。
日亚化强调,杜塞道夫地方法院于此次判决中,命日亚就每一暂时禁制令之执行分别提供25万欧元之担保金,日亚已缴交担保金。且三项暂时禁制令均已再次送达予亿光。
不过,此三项禁制令为暂时性措施,亿光仍得提起司法救济。 中时电子报
6.TUV莱茵诉砾新科技商标侵权案胜诉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5) 深宝法知民初字第16号) 认定,德国莱茵TUV集团(“TUV莱茵”)在诉深圳市砾新科技有限公司(“砾新科技”)的商标侵权案中胜诉。TUV莱茵始终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为基本原则,抵制一切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对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零容忍。同时,TUV莱茵致力于维护、提升品牌价值与其作为第三方独立检测、认证机构的公信力,坚决保卫商标与测试、认证标识专用权,切实保障在其官方授权下使用TUV莱茵商标与测试、认证标识的客户利益,对于任何侵犯TUV莱茵知识产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3年起,砾新科技在未委托TUV莱茵为其销售的任何一款产品进行检测认证,或未经授权取得TUV莱茵商标许可的情况下,不仅在网络销售平台 www.made-in-china.com 和 www.gongchang.com 销售的共9类20项产品上违法擅自使用了包含TUV莱茵注册商标的认证标识,而且在产品描述中做出“通过TUV认证”及“通过GS认证”的虚假说明。
TUV莱茵认为,该行为不仅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对其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侵害,同时也是欺骗消费者、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恶意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商业准则。在多次向砾新科技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未果的情况下,TUV莱茵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2016年11月,法院认定砾新科技侵权行为成立,判令其立即停止侵犯TUV莱茵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TUV莱茵经济损失人民币980,000元。
助力中国制造2025
此次TUV莱茵胜诉,对商标侵权行为与冒用测试标识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充分体现了TUV莱茵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心和决心。这不仅是通过法律手段对企业自身与其授权客户的合法权益的成功守护,同时也是对假冒伪劣行为的一次主动出击,响应了近年国家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的号召,为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做出了贡献。如今,在中国制造向中国质造、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型的进程中,砾新科技在面向全球提供中国产品的互联网平台销售含有虚假说明产品的行为,损坏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TUV莱茵此举对于维护中国制造声誉、确保中国出口产品质量以及实现“中国制造2025”具有积极意义。
作为国际知名的第三方独立检测及认证机构,TUV莱茵向来以坚守质量、安全和诚信著称,一直将品牌价值视为公司最为宝贵的无形资产。其全球同步的在线证书数据库 www.Certipedia.com,能快速验证TUV莱茵测试标识所提供的信息。同时,TUV莱茵对其商标与测试、认证标识有着严格的使用规定,并特别设立大中华区标识监察组(Greater China Mark Surveillance, 简称“GCMS”),实施不正当使用情况调查、伪造证书/测试报告追踪等一系列严格的品牌标识监察措施。此外,GCMS近年来多次向客户提供出口产品风险管理培训,分享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的经验,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帮助客户减低出口过程中面临的侵权风险,获得了一致好评。今后,TUV莱茵对于商标及相关标识盗用及冒用事件仍将坚决抵制与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保障公司、客户及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美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