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淘宝新规则最新消息(天猫淘宝规则最新变更)

2021年淘宝新规则最新消息(天猫淘宝规则最新变更)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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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商家中心升级啦

天猫商家中心这一次的升级,很大程度是顺应天猫旗舰店的2.0的升级改版,各位朋友在2019年7月8日至10月8日期间,可以在新版与旧版间切换、熟悉,至2019年10月8日后,旧版会全部下线无法再切换。

一、新版做了哪些升级

1)首页所有导航模块全新升级

此次更新对左侧快捷菜单进行部分折叠,商家可根据使用习惯增删、置顶快捷菜单。

2)店铺卡片

店铺名片页新增基础服务考核分,具体详情可在服务能力模块进行查看。

3)待办任务(违规记录)

待办事项中的违规记录迁移至合规中心,具体请在合规中心进行查看具体详情操作哦。

4)本期升级主要覆盖5大模块:分别为天猫头条、天猫早知道、营销服务、服务能力与合规中心,具体可在新版模块介绍中查看。

5)体验升级:

·依据商家操作频率,为提升商家操作效率,左侧导航栏精简,展示高频导航,折叠其余导航栏,商家也可根据日常需求自定义设置导航快捷方式;

·另外,通过天猫头条向商家透传最新前沿动态与行业趋势。通过消息通道让商家掌握经营最新情报。

本期主要升级2大中心5大模块:分别为内容中心(天猫头条、天猫早知道)、赋能中心(营销服务、服务能力、合规中心)。

【改版后】具体详细如下:

内容中心:整合内容及消息,对平台信息进行及时触达;

营销服务:

通过打造集中式营销阵地,汇聚各品类日常热门营销活动;

并可统一管理已报名的活动,提供更多活动解读。

服务能力:

对目前考核商家经营的两大体系:综合体验星级和基础服务考核分,给予诊断方案。

合规中心:

一站式呈现店铺违规现状、最新最重要的规则和解读,针对店铺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违规提前预警并提供优化建议。

二、如何进入新版天猫商家中心

2019年7月8日起,所有天猫商家均切换至新版商家中心。旧版进入路径:通过新版天猫商家中心头部【返回旧版】进入注意:2019年10月8日后旧版会全部下线,无法切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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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发货的规则及实施细则》的文案变更通知

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变更前当延迟发货情节严重时,买家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天猫客服介入前主动处理的,给予警告处理,下一步才是处罚扣分;而改版后,则把警告处理这一环节去掉了,直接处罚扣分。

因“淘宝特价版”业务下线,且延迟发货警告期已过,为了更便于商家理解规则,平台针对《延迟发货的规则及实施细则》做了如下调整:

本次调整即时生效,变更详情如下:

延迟发货的规则及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具体处理措施】延迟发货的,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的多笔交易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延迟发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在2019年6月13日0点前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天猫客服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处理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给予警告处理;延迟发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在2019年6月13日0点后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天猫客服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处理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1分(30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具体处理措施】延迟发货的,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同一买卖双方间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的多笔交易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延迟发货情节严重的,下架商品;延迟发货情节严重且买家发起投诉后,商家未在天猫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同意赔付或与买家协商一致的,除须向买家赔付外,每次扣一般违规行为1分(30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6分)。

二、不适用本规则的特殊商品有哪些?1)餐饮美食卡券、消费卡>商场/百货购物卡、购物提货券(购物提货券>食品提货券>大闸蟹券类目除外)、网络店铺代金/优惠券、电影/演出/体育赛事、本地化生活服务、保险、整车(经销商)、新车/二手车类目和全屋定制下部分类目商品(明细类目点此查看);2)淘宝虚拟物品;3)在“淘宝特价版”的“淘宝超值优选”市场成交的商品;

二、不适用本规则的特殊商品有哪些?1)餐饮美食卡券、消费卡>商场/百货购物卡、购物提货券(购物提货券>食品提货券>大闸蟹券类目除外)、网络店铺代金/优惠券、电影/演出/体育赛事、本地化生活服务、保险、整车(经销商)、新车/二手车类目和全屋定制下部分类目商品(明细类目点此查看);2)淘宝虚拟物品;

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特殊情形包含哪些?(一)商家通过详情页、工具等方式与买家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形。具体包括:

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特殊情形包含哪些?(一)商家通过详情页、工具等方式与买家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情形。具体包括:新增4)支持“预约配送”和“定时送”配送时效服务的商品属于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发货时间不得晚于消费者选择的预约配送日期当日的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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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时效承诺服务规范》变更通知

为了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手机天猫的部分商品会透出预计时效表达,故对《时效承诺服务规范》做修订。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9年6月28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7月5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详情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6)“预约配送”订单消费者未选择预约配送时间且商品展示

,含有“预计”字样的送达时间,为告知消费者该商家可能送达时间,暂不支持该赔付标准。

6)“预约配送”订单消费者未选择预约配送时间且商品展示

,含有“预计”字样的送达时间,为告知消费者该商家可能送达时间,暂不支持该赔付标准。

7)部分商品展示的

标识,仅用于告知买家该商品预计送达时间,此场景暂不适用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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