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千万不要做错了!
收到款截图最好打印出来相关的账单或是明细,这样也算是有原始凭证,否则没有相关的凭证不好证实。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购买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货币资金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2、手续费的问题
开发票(这里不考虑税)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收到钱
借:银行存款 99.9
财务费用—手续费 0.1
贷:应收账款 100
2
国税总局早有明确规定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何冰 在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基本概念解析中说到:
……
九、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3
放在什么科目?
2、具体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③ 提现的:
借:银行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2、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按“偶然所得”代扣个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是企业派发红包委托第三方发红包由外包支付方代扣个税。(由于无法取得个人的相关信息,实务中没法代扣代缴)
3、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派发上述“非现金网络红包”时不需要账务处理,从管理的角度需要被查账;开具发票时,按照商业折扣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即按照净收款额开具发票,注意开票的形式)。
4、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应纳税额不足1元免征个税,换成“偶然所得”就是“5元”及以下红包免征个税。
6、 个人所得税中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