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被改判二年半刑期,是怎么回事?
谢谢邀请。据韩联社2月5日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5日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行贿案作出二审判决,因"向海外转移资产"等二项罪名证据不足,推翻一审作出的5年刑期判决,改判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4年,并获当庭释放。
李在镕是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门人。他的父亲李健熙因病退出了公司管理,李在镕掌控三星日常事务的处理大权。他因涉嫌行贿朴槿惠及崔顺实,以换取对三星集团内部收购交易的支持,这些交易有助于李在镕对三星集团的实际掌控,顺利完成管理层的新老交替。去年2月17日遭到检方逮捕起诉,去年8月25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在镕获刑5年。当时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为行贿、贪污、向海外转移资产、隐瞒犯罪所得、向国会作伪证。
由于韩国法院实行三审制,据外媒最新消息,李在镕的律师今天表示,李在镕仍将向最高法院继续上诉,以洗脱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