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起诉刘鑫,刘鑫有可能被判刑吗?
刘鑫不论在日本还是中国都不可能被判刑!
江秋莲诉刘鑫的是生命权纠纷,民事案件,在日本这个案件地方法院根本不可能受理,但是在中国,法院还是考虑综合情况接受了此案的立案,但是也仅仅划归在民事的范畴。
划归在民事的范畴,不仅刘鑫很难被定罪(定罪刘鑫必须由江秋莲一方提供证据),江秋莲和她的支持者恐怕对最后的赔偿也会很失望,我个人觉得赔偿金不会超过8万元人民币,江秋莲即使不服上诉,也很难有更好的结果。
那为什么刘鑫不难被定罪呢?因为在所有的文明国家,公民最重要一项权力就是生存权。
生存权是一种完全平等的权力,是公民生存的首要权力,在这个权力和其他权力相抵触的情况下,以生存权为紧要,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则,从来不存在谁更值得活谁更该死的衡量。
在这个案件中,不存在刘鑫更该死江歌应该活的这种设定,刘鑫因为想活命不开门,是一种保护自己生命的行为,所以就这个案件的综合情况来说,刘鑫没有可能承担江歌被杀的任何刑事责任的可能。
如果刘鑫被判有罪,那这个社会的很多标准就必然改变。因为保护自己生命不受威胁一旦不是最高的准则,那生命的不受侵害又怎么能保证?我这里举一个例子,我们都知道很多见义勇为的事情,在这些事情后面,有着几十倍上百倍的旁观者,在新的标准下,这些人应该会被判有罪!这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生存权大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