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饮良品加盟费用
开家吾饮良品店,除开门面及装修费用,投资大约16万以上。
吾饮良品加盟条件
凡年龄在23岁~40岁前后,愿意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服从国家法纪与总部规范,并愿共同为维护品牌与加盟双方的权益共创前景者,均欢迎加入品牌方。
加盟商条件
1、加盟商必须具备对事业的敬业精神和追求成功的渴望。
2、热爱现制现售饮品行业,认同吾饮良品的企业文化,并为吾饮良品的忠诚消费者。
3、加盟商必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加盟商信用要求
1、 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商铺经营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与良好的人际关系。
加盟区域要求
1、 必需具有独立找寻自己的经营场所的能力。
2、 有判断加盟区域所在地的商圈状况、主要消费人群的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
加盟商自身资源要求
1、 必须亲力亲为,不得委由他人经营。
2、 签约时需填写基本资料及社会经历的调查,并请备附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备审。
3、 具备建立经营团队或独力经营能力。
4、 在所申请开店的地区的具备一定的人脉关系。
加盟商经营管理能力要求
1、 有一定的从业经验者,需遵从公司指示,乐于不断接受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 没有行业经历者,需具有店铺管理经营水平与能力。
3、 门店商圈调查与体验训练操作能力评估。
4、 整体店务执行能力评估,体验门店执行力综合评比。
店面要求
核心商圈店面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米;非核心商圈店面面积不低于30平米。
门面宽度不低于3米,招牌高度不低于0.6米,宽度不低于3米;供水管直径25mm水压3kg,排水管直径50mm;可以满足25kw的用电量。
计划建店位置需要通过品牌区域经理的审核后,方可确定店铺。
吾饮良品加盟流程
加盟前
1、在线沟通或者在线留言或拨打品牌方的热线进行联系沟通。
2、吾饮良品区域招商经理回电了解您的基本条件和解决您的初步疑问。
3、双方面谈具体了解加盟条件及具体细则。
4、吾饮良品店面实体考察。
加盟后
1、启动餐厅开业筹备方案。
2、单店开始招募员工。
3、吾饮良品培训部制定为期15天左右的营销理论开店注意事项及技能培训。
4、吾饮良品工程部设计装修施工图纸及店面实景图。
5、吾饮良品品牌部、营运部制定开业营销活动。
6、吾饮良品企划部设计开店营销活动的相关企划品。
7、单店各类证件申请完毕 员工技能培训完成,装修完成。
8、吾饮良品营运部派遣带店老师对店面为期一定时间的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营销指导。
准备试营业
1、吾饮良品物流部提供稳定快速的原料配送。
2、吾饮良品推广部对单店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
end
??常见问题
Q:吾饮良品的合作模式是怎样的?
A:目前吾饮良品有两种合作模式:单店加盟和区域合作伙伴模式。
Q:店面是自己找还是公司提供?店面找到后就可以直接开店吗?公司是否对店面进行考察评估?店面考察都有哪些标准?
A:以合作商自行选址为主,需经公司评估且具备基本的盈利能力的店面方可开启。考察标准包括门店工程条件是否满足开店标准,周边商圈是否是有效商圈,目标消费群体,是否房租合理及达到预估营业额等。
Q:利润是多少?
A:产品定价6元—18元,平均毛利率在65%左右!
Q:主打什么产品?有什么特色?多久会推出新品?
A:吾饮良品主打水果茶类饮品,包括有经典芒果、草莓系列、爆款的有颗柠檬系列,以及当季水果系列。新品推出一般每季几款。
Q:店面开业需办理哪些执照?公司是否协助办理?要多久办下来?
A:店面开业需要办理:工商税务执照、餐饮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每位店员需要办理健康证。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大约3到15天,具体信息请咨询当地工商行政部门。
Q:是否公司统一进行装修?图纸公司提供么?可否自行装修?需要交设计费么?
A:由公司的设计团队免费设计,提供设计图纸,合作商可自主进行装修(武汉市内必须有公司制定第三方装修公司进行施工)。由公司的设计团队免费设计,提供设计图纸,合作商可自主进行装修(武汉市内必须有公司制定第三方装修公司进行施工)。
Q:店面需要几名员工?公司负责人员培训么,如何收费?
A:店面员工为4名以上,由合作商自行招聘,薪资构架可参照公司统一标准;总部提供免费的培训,课程包括操作技术、营销技巧培训以及实体店内实习,共计15天 。
Q:原物料是如何配送的?如何收费?每次进货有硬性要求么?水果自己能单独采购么?
A:原物料需从公司统一采购,公司统一配送。吾饮良品全国设立10个物流中心进行货物配送,以保证全国加盟商的快速供货,配送物料所产生的物流运费由总部承担 ,水果和新鲜牛奶可按照总部要求当地采购。
Q:面谈前需要事先准备好店铺吗?
A:不用,公司对于选址有专业的指导和评估。
产品中心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以上内容整理自吾饮良品官方网站:www.idrink.com.cn
Tips
发送您要查询的品牌关键字,即可获得查询结果,功能演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