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聘用制是正式工吗(聘用制工作人员有编制吗)

人才引进描述为,实行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是有编制还是没编制?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前有两种类型,不同类型对于编制的使用要求有明显区别。

国企聘用制是正式工吗(聘用制工作人员有编制吗)

第一种是专项人才引进

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引进人才,全部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引进人员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单独成序管理。报名条件原则上要求211以上院校硕士毕业。录用后,当地会按照人才引进政策给予人才专项经费补贴、租房补贴、购房专项补贴等待遇。试用期转正后,依据学历条件直接定管理八级和七级或者中级以上职称。这类人员录用后基本上都被各单位借调到机关工作,不少表现出色的两三年后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置换为公务员。

这种人才引进事业编,既有管理岗也有专技岗,无一例外都是实名制编制,“编随事走、人随编走”,使用编制后,意味着绑定了个人身份,虽然按程序也会签定聘用合同,但百分之百属于编制内人员。

第二种是人才引进

主要集中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医院等机构。引进的人才主要为技术岗位人员。人才引进后,按惯例也会给予丰厚的人才政策待遇,比如安家费、科研经费、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等。除此之外,很多单位在招录时还会特别注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而不像其他事业单位招录在编人员那样使用“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述,这是什么意思,两者又有什么区别?

这得从单位的性质说起。目前,全国事业单位都在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其中县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就是改革的重点。这两类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试点取消事业编制,实行备案制管理。也就是说,高校和医院今后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继续承担公益属性,但招录人员一般不再使用实名制事业编制,而统一使用非实名制事业编制。人员入职后,在岗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编制待遇,离开岗位,编制收归单位,不再归个人所有。由于事业单位现在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转正后,按规定都要签订聘用合同。这和上面的专项人才是一致的。

但是在编制性质上,这种人才引进所谓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基本上是指备案制人员,即前面所说的非实名制事业编制。与实名制事业编相比,前者编制属于单位,后者属于个人;前者可以调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不会失去编制,后者离开单位即意味着身份的丢失,两者在编制性质和稳定性等方面存在着本质区别,需要特别注意。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