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终结者怎么使用(使用P2P的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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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暗时刻1.1互联网是一种集权的技术吗?

2019年4月,纽约时报发布的一篇名为《减少互联网是唯一的答案》(The Only Answer Is Less Internet)将西方主流媒体对互联网行业的批判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想象一个人工排版、搜索按上架先后顺序排列的淘宝;

想象一个按你所在位置半径 1 公里,只按距离顺序展示的美团外卖;

想象一个不管你喜不喜欢,只是从内容池里随机丢给你一条视频的抖音;

想象一个只能靠搜索检索内容的知乎(这也太难了);即便是这些互联网公司愿意做出这样的选择,市场或用户的集体选择也会告诉他们此路不通。至此,监管机构和民众对互联网行业“既要隐私、又要安全、还要高效”的需求是可以理解,但并不合理的。这一问题就像移动运营商所经常面对的“我不要建基站,但一定要有信号”一样,在技术和商业上是不可实现,至少现阶段看不到实现路径。隐私与算法的对立,只是互联网所面临的宏观命题中的一例。我们将维度上升一层:“技术中立”是个伪命题吗?是的,以现在的互联网技术来说,确实是不存在的。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在中文语境下的“技术中立”与英文语境下的“网络中立”以及1984年“环球影业起诉索尼录影机”一案所确定的“技术中立原则”都不太一样。更多的近似于美国 1998 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中避风港原则所描述的内容,其大致为: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如不知晓用户的行为侵权,则在侵权案件中可以免责。这一描述在后续扩展到不止于版权领域,网络爬虫、大数据、金融等行业先后使用“技术中立”甩锅,成为了“无知者无罪”的代名词。但与大众所熟知的“避风港原则”不同的是,在现实执行中同样来自《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的“红旗原则”才更有实际意义。红旗原则是指:只有在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明知或者不应知晓自己所传播的信息属于侵权信息或者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是侵权作品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免于处罚。用一个现实的例子来说,对 Bittorrent 这项技术来说,只有发明 Bittorrent 协议的公司是真正属于“技术中立”的范畴。因为它真的仅发明了一项技术,其公司无法知晓其它第三方公司或用户使用这项协议传递了什么东西。而与之对应的是,BitTorrent 协议中,需要搭建Tracker服务器,Tracker本身并不承载任何内容,但它是用户与用户之间建立传输通道的必要环节,这使得它有能力获得用户之间传输内容的能力。尽管 Tracker 服务器上没有盗版内容、用户之间传递的盗版内容页不由 Tracker 服务器持有者提供。但由于 Tracker 服务器持有者“可以知晓”用户之间传输所存在的盗版行为,在这种条件下 Tracker 服务器持有者不主动对其上传播的内容进行规制,就不受到避风港原则保护,好莱坞可以起诉Tracker服务器的持有者并得到支持。也即 Bittorrent 这项技术的技术中立性仅存在于真空之中,一旦使用便不再具有中立性。这事实上符合索尼录像机案所确立的“技术中立原则”,因为“盗版录影带”之所以与索尼无关是因为“索尼没有控制盗版录影带的能力”。一个技术如果可以实现某种社会影响(无论是好还是不好),而技术的发明方、使用方没有能力控制这种社会影响,它才享有“技术中立”的豁免权。接下来,我们将讨论再上升一层:如果技术不是中立的,那么技术带有意识形态么?是的,照此推论,技术应当是具有意识形态的。即一种技术无论其可以用来做好事,还是做坏事,且无论该技术的发明者是怎么想的,一项技术总有适合做某种事和不适合做某种事。延续上面的案例来说,就是在客观实践中,Bittorrent 协议用于传播盗版远比其在企业服务中的实用度高,应用范围广。而技术本身带有意识形态并非是一种全新的分析框架,早在 1964 年麦克·卢汉就已经在其最重要的著作《理解媒介》中描述过“媒介即信息”——媒体天然具有意识形态。而对于当下的互联网产品来说,一切产品皆为媒介。用最简单的话来概括,媒介即信息指的是媒介本身并非是一种纯粹中立的介质。一种思想或一种表述,以什么样的媒介传递,决定了其与最终受众的互动方式。而这种互动方式本身,便是一种内容。我们用更偏向媒介的媒体行业来举例,“互联网媒体”与“传统媒体”便是两种带有截然不同意识形态的技术形式。后者受技术所限只能单向传递,而前者由于实现了信息的双向传递,则必然鼓励原本信息接受者向信息主体生产者的转变。在具体执行层面,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互联网新闻的正文并不总是代表着一次传播的全部思想表达,其评论区走向、甚至是否允许评论,都会被理解为所传递思想的一部分。如果承认“互联网存在意识形态”,我们就会意识到互联网的精神标签可能并不像我们最初所想象的那么美好。李彦宏所提到的效率与隐私矛盾,只是互联网诸多不可调和矛盾的体现之一。如果我们将目光主要集中在互联网所带来的弊病上,我们会发现,虽然我们不能将互联网的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互联网公司的主观邪恶。但更糟,因为这意味着互联网的恶行某种程度上就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客观必然。这亦是马克思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掣肘在微观上的体现,即青铜器和铁器的使用促使奴隶制让位与封建制,印刷业的诞生必然引发启蒙运动并构成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基础。一个技术无论其被发明的初心如何及使用者想要其如何运作,其运作方式自身便带有某种对社会的影响而非仅仅是推动生产效率的提升。理解这一点,是我们理解当前互联网所面临处境以及理解本文剩余内容的一个大前提。1.2为什么当下开始批判互联网的“原罪”?

显然,互联网绝非一种带有集权主义意识形态的技术,互联网企业也绝非一群驱使着技术的邪恶魔王。

这一现象的本质,是由于互联网服务与互联网商品背后,大多依然由一个实体企业来进行运作。

而诞生于资本主义革命早期的“现代企业制度”其实已不再现代,其局限于看得见摸得着的原子经济,具有很强的贸易网属性。基于对现代企业制定的现代经济与税收制度同样过时,使得互联网的经济效益并不会随其商品和服务的穿透而穿透。

这与几个世纪以前全球贸易网出现端倪时所发生的的现象有极高的相似性,第一次及第二次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做的每一件事情在微观层面上都是有益的。站在“政治不正确”的立场上,殖民主义打开了落后国家的市场,让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得以购买到更为优质、廉价的商品,随着贸易网也使得先进思想流入这些国家继而在全球引发了资本主义革命推翻了大多数的封建王朝。但这并不能抵消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无数的“落后国家”及其民众在鸦片贸易、奴隶买卖、侵略战争、内乱中所受到的巨大苦难。尽管从整体人类历史的视角,资本的原始积累被视为必要的,在其特定的历史阶段有时代的“正当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当为了发展在二十一世纪再重来一次。欧盟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并推出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COD)等法规,但截至目前为止这些尝试都没有很好地效果。由以GDPR为甚,其生效后对欧盟本土互联网企业的打击比跨国巨头更加显著,已成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何在贸易保护主义和被经济殖民之间寻找到合适的平衡点,暂时还没有答案。宏观层面,风险顺互联网蔓延的速度远超于经济利益和福祉,这会长久的影响人类的社会治理形态,乃至最终可能使我们的历史走向发生变化。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会在第四章“风险社会的最后一根稻草”中详细论述。2.3未能打破一切藩篱

1992 年,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发布著作《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

为了防止有读者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了解过《历史的终结》,在这里我们简单的描述一下它:在这本书中,福山所提出的历史终结论,是指当的苏联解体、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后,人类社会之间的本质冲突已经消失——人类文明在经历了漫长且痛苦的演进之后,终于迎来了一个终局模式(书中认为是美国模式)。

也既因为找到了这一最优模式,人类社会会停止演化,各国家、地区、种族之间基于社会范式之争所引发的冲突与战争也将全面消失。

历史终结论之后的近 30 年中一直在西方的主流话语体系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同时亦被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所批判,因此反复被人所提及。但其作为学术作品的预测性与归纳性却不及其论敌塞缪尔·P·亨廷顿在之后一年所发表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

在《文明的冲突》中亨廷顿否定了冲突的消失与历史的终结,并预测随着政治性斗争结束,文明、文化层面的斗争将会开始。文明的冲突比过去的任何竞争都更为复杂与隐性,但其最终依然会以我们所熟悉的经济、金融、实体战争的方式表现出来。

文明是一种难以被精确定义的东西,但它又客观的影响着每一个人对自己的定义和行为。“人们用祖先、宗教、语言、历史、价值观、习俗和体制来界定自己”。使得我们无法像经济学中假定的理性经济人那样,在每个决定上做出帕累托最优解。

这种影响深入人心,从微观到宏观,从而导致不同的国家即便在拥有相同的政治经济体制、共同的利益下,依然做出截然相反的顶级决策。

文明的冲突在于,其存在自反性使得其竞争最后不像社会形态竞争那样会产生出“最优解”——这里需要特殊解释一下,多元文化与文化多元的区别。

以美国为例,美国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大的多文化融合国家,其多元文化的包容性远超其他国家,使得来自任何文明,持有任何文化的成员、商品或文化符合都能在美国社会存活并得到一定程度的成长。

但其结果是,美国只有一种文化即一种多元的美国文化,其它文化在美国文化之下只是多声部叙事中的一个片段,并不影响美国文化的主旋律叙事。

也就是说,多元文化是指一个文化可以包容许多来自不同文化的成员与要素,本质上多元文化是一种文化。而文化多元则正相反,它就是指多个文化,它不要求每一种文化都包容其它文化并最终趋同成为一种文化。

回到我们刚才提到的自反性:如果你倡导文化多元,你就要容忍一些不与你兼容极端文化;如果你倡导多元文化,那么你实质上是在消解其它文化的完整性与独立性。

那么,这个自反性对互联网产生了什么影响呢?

从直观上看,互联网似乎是支撑福山“历史终结论”的论据,当政治与经济制度逐渐趋同的时候,互联网促进交流可以促进全球文化的融合,并形成统一的多元文化叙事。

而事实上却更相反,由于个体交流的本质是低效且无序的,反而加剧了各文明圈之间对彼此的刻板印象与歧视——不同群体之间将彼此的文化符号作为文化本身,这使得讨论更容易非此即彼。

用一个去政治化的例子来解释这一问题,为什么微博和 Twitter 类的广场类社交会比群聊、BBS 更有趣、更和善产生的内容价值也更高?[6]

原因是群聊、BBS 往往拥有特定的主题与话语体系,其可以针对某一议题展开更顺畅和深度的对话。而每一个话题中素质或层次较低的发言,会在圈子内部就被首先干掉,没有继续进行下去。

而在微博等广场式社交上,话语体系的交叉使得可以进行共性对话的内容其实很少,尤其一旦开始论战,F-Word 往往比摆事实讲道理有用的多——也即在中文互联网圈被称之为“被傻X拉到和他一个层次,并被他丰富的傻X经验战胜”。

这是一种逆向筛选,既在相对狭小的舆论环境中,更有理的人更容易“声量大”;而在绝对开放环境中,则是谁的声量大谁“更有理”。

这最终会导致无论任何一个文化,都是由最不能代表其优越性的那一拨人来代表形成他人对这一圈层的印象。

同时,互联网在交流的呈现形式上也存在一定问题。碎片化、图形化和随机化的信息传播无助于我们对彼此构建理性的认知。

无论我们是支持福山的历史终结还是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我们显然不想看到的是这种层级的吵架。文明与文明之间的竞争,最终的结果是融合趋同还是花开各表,都应该更优雅而非相互倒垃圾。

此刻,我们几乎应该庆幸 AI 翻译尚未发展到,让地球上每个人无论说什么语言都可以顺畅对话的阶段。否则,我们地球上任何人一上线都将面临 70 亿杠精。

这一现象会深远地影响我们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互联网产品实质上将公民注意力证券化并实现交易之后,理性讨论的商业价值远低于流量骂战。

互联网的商业属性加剧了这一趋势,互联网虽不能很好的传递文化本身,却是传递商品化文化符号的极好通道。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在网上购买到和服、黑人音乐和中国结,于是这些抽象化的文化符号商品被越来越代表其孕育这些商品的文化本身。

但文化符号是具象的,局限的,静态的,它容易被滥用,被误解和被攻击。

这种以符号指代群体的现象,甚至可能会将言论自由逼上死角。

2019 年,NBA 湖人队总经理莫雷辱华事件,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

在此之前,NBA 曾经有过至少 4 次辱华事件,造成 2 次官方停播。但从没有任何一次像莫雷那样在中美两国同时引发如此大范围的影响。

一方面,这是因为中国的集体荣誉感上升。但另一方面,是因为前 4 次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根本不知情。

侮辱这一动词,是需要有一个承接动作的客体的,在互联网之前,侮辱一个国家往往是一个较为模糊的行为。一次“私密”的辱华,只要足够私密,可能根本不构成辱华。

这并非是鸵鸟政策,因为即便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不同圈子内部对另一个圈子的鄙夷或嘲讽。它近似于“有人背后在小圈子里骂人”,虽然不道德,但不造成重大影响,被“侮辱”的人实际上因为根本没有感受到侮辱,而导致侮辱并不成立。

但在互联网之后,广场式社交媒体第一次赋予了个体侮辱一整个群体中每个个体的能力。

这便是莫雷事件的标志性意义,他的言论使得几乎每一个看到了这一言论的中国人个体感受到了侮辱,进而使得后续的和解也变得极为困难。

互联网的群体符号抽象化为个人攻击群体提供了靶子,互联网的信息传播速度和方式为个人攻击群体提供了工具。去政治化的日常讨论中,饭圈之间的相互攻击与拉踩也是通过这一过程实现的。

回归源头,言论自由是否代表可以发表不专业、不理性甚至不准确的内容呢?在“言论自由”一词诞生的年代,是这样的。因为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下,如果要求每个人都处于信息充分了解,拥有专业知识和绝对理性下才能发言,无异于让所有人都闭嘴。

但在言论自由这一概念被提出的时代,人类个体并没有被赋予简单无门槛的向70亿人发声的能力。

或者退一步说,“保证任何言论不入罪”是否和“向 70 亿人发声的能力”是否是一个互斥要件?

老图重温

在前互联网时代,媒体的议程设置(Agenda Setting)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我们几乎都知道,每个媒体会根据自己所处的立场去进行带有倾向性的素材剪辑。但这同样意味着,我们可以轻易的找到反向议程设置的媒体去了解“另一面”的声音。互联网剥夺了(新老)媒体议程设置的能力,但并没有消解议程设置,它通过信息茧房将议程设置固化在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世界中。与传统的人与群分不同的是,算法驱动的人以群分很容易让人忽视“群”以外的世界,在信息和社交层面上的茧房会让身处其中的人更容易误解自己所看到的就是整个世界。搜索引擎是我们突破信息茧房最后的出口,但随着搜索引擎这一产品类目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率的下滑,谁知道距离推荐算法入住搜索引擎排序还有多少天呢?当人们获取资讯的方式从主动订阅、搜索,变为被动的“下拉刷新”的时候,互联网便不再是一扇通向世界的窗口,而只是一个善于美颜的镜子。用最直观的说法来说,如果一个人每天阅读的文章都是10万 ,那他一定会认为自己所阅读的这些内容就代表主流舆论的声音。但事实上,机器只是将符合它胃口的文章推送给了它。而对于超过8亿的中国网民来说,即便是一个篇篇10万 的公号来说可能也只是找到了整个舆论场中很小的一个缺口,并不代表着主流观点。对于每个舆论场中的发声者和受众来说,都更加认为“自己所写的/看的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看法”,最终导致我们距离真实的世界渐行渐远。如果我们甚至无法认识到真实的彼此,就更不要说我们能够相互理解了。3“元叙事”的倒掉3.1过去一个世纪最重要的元叙事:全球化

无论《历史的终结》还是《文明的冲突》都是一种元叙事,那么元叙事是什么?

2016 年,麻省理工大学开发出一款名为“道德机器”(Moral Machine)的调研产品,其通过向全球网民展示一系列图片来进行一场社会实验。

项目组通过现代化产品将“电车试验”做成了调研,网页程序会不断地像受试者展示一个紧急判断情景,要求受试者假定自己是“一台自动驾驶汽车”,并在 A\B 两种行车路线中作出选择。在问卷中,有许多的控制变量,比如你需要判断在必须二选一的情况下,是选择撞男人还是女人、人类还是宠物、白人还是有色人种、年长者还是年轻者、有钱人还是穷人等等……最终搜集到了来自 233 个国家接近4000万的选择样本。这一研究的完整成果发表在 2018 年 10 月的《Nature》上,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检索,在此我们只选取与本文相关的一些结论。在这一实验中,与我们认知比较符合的结论是人们明显会选择拯救更多的行人。但如排除两种选择造成伤亡人数上的差异,受试者的选择呈现“明显偏见”并与我们所倡导且试图想强加于 AI 的道德背道而驰。比如人们更倾向于避让有钱人(相比穷人),避让瘦子(相比胖子)以及避让女性(相比男性),避让年轻人(相比老人)。但在老年领域,又倾向与避让老年男性而不是老年女性。这从某种形式上证明了大众在道德问题上的“口是心非”,而这种口是心非会瓦解公众要求算法拥有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人类自身都无法定义何为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判断”,你又如何要求机器按确定的道德标准行事呢?这一实验所展现的仅仅是算法对人类道德瓦解的一个很小侧面,整个互联网文化对精确的追求在更大的层面瓦解着更多的叙事元素,而这使得我们在上一节中谈论的元叙事危机与过去的每一次元叙事替代都有所不同。一个大的元叙事,往往由许多碎片化的叙事元素构成。当一个大的元叙事倒塌的时候,我们会看到一个新的元叙事崛起,而新的元叙事往往由旧元叙事中脱颖而出的某些元素再加上新的排布逻辑构成。而互联网为元叙事带来的危机远非终结了某一种特定的元叙事,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模糊界限的消失,会让所有碎片化的元叙事要素也溃不成军,它从根本上破坏了我们对任何一种叙事元素的信赖。以爱为例,爱作为最重要的叙事元素,几乎参与了人类历史上每一段元叙事的构建。自盘古开天,上帝“要有光”开始,人类的元叙事就开始讲述关于爱的故事,神对人之慈爱,君对臣之严爱,民对君之敬爱,家长对子女之爱,男女之爱凡此种种……连人权宣言的开篇名义,都是从统治阶层手中重新夺回天对大众的普爱。这是因为爱是一种最广泛的共感,它能唤醒人类作为一种动物最原始的情绪,形成最大的共识。以一个极端的情景来描述,一个战胜国的士兵在扫荡战场时对伤病或非军事人员抬高一寸枪口,往往是基于当时的情景下,对方伤员凄惨的呻吟、痛楚的表情、空气中血腥与硝烟的味道、残破的战场与灰暗的天空所引发的脑内化学结果。任何抽象化、文字化、信息化后的人道主义,事实上都不足以决定性的驱动这样的感性决策。反过来说,如果所有的士兵都采用远程武器操控机器人在战场上厮杀,或者甚至他只需要在几千里之外的指挥室里按下一个“清缴残余”的按钮,那么仁道之爱在这里就不会起任何作用。任何抽象化后用文字表达的爱,都不是那个能引起我们最广大共识的爱。而遗憾的是,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信息网,我们在互联网上以任何形式讨论的爱,都是爱的其中一种抽象形式。正如上一节所述,在过去两个不同文明之间的个体往往没有大规模的对话渠道,因此两个持有不同文化的个体客观上无法对彼此爱的定义展开论战。在大多数情况下,那时的人们比现在的人容易达成这样的共识:对方是有爱之人,尽管我们有一些利益与观念上的冲突,但仍认同彼此心中爱的那一部分。我们会看到越来越多对爱持有不同定义的人,在网上吵来吵去、互相攻击最终甚至演变成极端主义。在互联网里,爱神从英灵座跌回凡间,被解构成了每一种世俗利益冲突中的牺牲者,失去了其本身的号召力与同一性,最典型的比如宗教之爱与同性之爱的冲突。这种解构一方面是由此前2.3所描述的过度且简单的连接一切所造成,另一方面是由互联网的精确定义与精确记忆所构成。用更简单的话说,有了互联网我们不止对公众人物“挖坟”和“污名化”,还会对每一个叙事元素如此操作。根据大西洋杂志的一项调研显示[11],2019 年 35% 的共和党人和 45% 的民主党人反对自己的孩子嫁给或迎娶持有不同政治、宗教或种族立场的人,而这一比例在1960年时只有5%。虽然互联网并非造成这种分裂的根本原因,但却是这种分裂的加速器与固化剂。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可能够看到 2016 年美国大选前,美国网民围绕特朗普的相互骂战中最恶毒的推文被转发并用于相互攻击。我们会记得我们最初是如何支持慈善组织但后来发现他们只是一场骗局,我们也会记得我们最初如何支持环保但后来环保机构把它做成了一门生意,我们还会记得动物保护是如何从正确走向激进的。人类个体会遗忘,群体也会遗忘,但到目前为止互联网却几乎从不遗忘。多年以后,当你决定重新开始慈善事业的时候,搜索引擎、社交媒体依然会孜孜不倦的提醒你 10 年前的郭美美是如何让你做出“不再参与慈善”这个决定。你会反刍你当时做出决策的过程,并惊讶于互联网不止精确的保留了你决策的结果还保留了你那次决策的所有素材,以“确保”你不会给对方提供第二次机会。每一个旧的叙事元素,皆因历史上的污点而无法翻身。每一个新的叙事元素,在其受到公众认可的上升期都会引发大规模无建设性的讨论。最终,我们会迎来一个没有叙事的时代。3.3国家、企业和组织为何失去信用?我们从此不再相信任何一种元叙事,似乎看起来会让我们进入一个纯粹理性时代,那么这会是一件好事么?首先,这会是一个非常非常长期的问题,因为人类文明自诞生以来就在不停的相信不同的元叙事,任何短时间内给出的结论都是不可靠的。但缺乏元叙事对现有社会形态的短期影响必然是负面的,因为正如上面提到的,我们现有的人类社会的很大一部分是一直依靠元叙事来运转的。早在 1970 年,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利奥塔德《后现代状况:关于的知识的报告》中就将“元叙事”定义为“现代性的标志”,而元叙事的瓦解则意味着后现代的开始。这一波后现代主义思潮所对应的是美国“垮掉的一代”与“嬉皮士文化”,而中国预计要到 00 后或 10 后才会面临这样“富足的烦恼”。元叙事的存在对人类社会的客观好处并非是给我们一本说明书,使之可以用于指导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而是为了让我们相信未来、相信彼此、相信共性,以实现更大规模的社会协作。举一个更简单的例子,对于大多数哪怕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公民来说,往往也并不能理解诸如现代交通系统、现代金融系统、现代医疗系统是如何运转的,对这些系统抱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科学态度会显著降低现代性所带来的便利。一名患者敢于让一个陌生的医生向它的静脉中注射药物,并不源自于这名患者充分理解药物的分子式以及药代动力学原理,而是基于它相信这些静脉注射剂在上市之前有一整套科学的安全与效用的检验机制,同时眼前的医生之所以开出这样的药方,也是因为他经过了专业教育的系统训练与考核。更多的情况下,我们的无知是二阶导数:大多数的患者也并不了解或详尽的了解那些“科学的药品审核”和“科学的医师训练”指的是什么,只是迷信这一治疗的科学性(尽管这些治疗可能确实是科学的)。这种“迷信”是有益的,因为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导致了它的运作方式远远超出个体乃至小型、中型组织的理解能力。而我们一旦参与到现代社会的运转当中,又不可避免的牵扯到那些我们所不知道的领域(即便你不是医生,也要接受治疗)。因此,我们必须在自己所熟识的领域之外,信任那些在该领域专精的人或机构或系统,整个现代社会才得以运转。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可怕的现象,即由科技生产力驱动的现代社会,本身是基于大多数人足够“迷信”才得以运转的。而显然,狭义信用制度(包括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社会组织信用、人际信用)这一古早概念已无法跟上互联网时代的节奏。同时,互联网又赋予了我们无与伦比的质疑能力。一个现代阴谋论者通过互联网广搜资料所生产的文章,可能比一个世纪前的正经科学论文更具“可信度”。这一模型最好的验是 2019 年获得普利策奖的纪实文学《坏血:一家硅谷初创公司的惊天谎言》中所描述的故事。故事描述了一个几乎毫无医学背景的创业者,在被誉为全球医疗监管最为严格的国家,展开的一场长达 12 年的大型医疗设备骗局。从其主人公自斯坦福辍学开始创业的 2003 年,到《华尔街日报》首次系统性报道其骗局的2015年,其骗局维持超过 10 年,涉及数十万人。且没有受到美国任何监管机构的阻挠——尽管有至少 5 个部门应该为此事叫停。网络的精确记忆和广泛传播,使得信用受损的影响与速度远远超过以往时代。由在政府公信领域,这一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举一个抽象化的政治例子:设 A 国拥有 3000 万人口,B 国拥有 15 亿人口,即 50 倍人口。设 B 国的国土面积也是 A 国的 50 倍。设两国犯罪率相等。

在非互联网时代,我们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由于犯罪率相等,因此 B 国的净犯罪数量应当是 A 国的 50 倍。由于 B 国的国土面积是 A 国的 50 倍,消息传播速度与地缘相关那么 B 国每一个个体每日在本地媒体上目睹凶杀案的可能性与 A 国相等。A 国和 B 国的国民会认为两国拥有相同水平的治安。

在互联网时代,会变成这样:

由于没有中间商,除非果农已经在电商平台上开卖,否则不会意识到“今年经济形势不好,会影响到城里人买我的水果”。

果农意识到“今年销售不好”的唯一可能是已经支付了一部分中间成本,此时农产品已经完成了商品化转化,这部分成本如上所述是来自于杠杆。

水果最终没有销售出去,果农没有收到应有的收益,但前期的借款却依然实打实的偿还。

更进一步,果农无法偿还贷款,无数的小缺口在金融机构处汇集,与“经济下行周期”形成恶性反馈。

立即采取果断行动;

现在采取短期行动,但以后再采取永久行动;

现在注意到问题,并承诺以后再采取行动;

放任自流;其做出判断的主要依据,是问题当下所处的阶段,以及问题本身是否为系统性全局问题。问题的暴露阶段决定现在或以后处理行动,是否为全局问题则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而对于一些无法解决,且利大于弊的问题,任其燃烧使其逐渐自我解决(就像人的异化那样)。抛开企业主体,这一框架对个人和国家也存在一定参考。但问题在于,我们是一种多愁善感的动物,我们总会被恐慌、焦虑、抑郁和愤怒等情感控制,无论是个人、企业和国家都不一定能成为理性决策的主体。本文不可能给你一个解决新冷战或风险社会的可行路径(否则我也不需要在此写稿了),但确实可以提供一个不那么焦虑的思考方式:尽管我们可能最终不得不进入一段新冷战的时光,但从更长的角度来说(人的一生)这可能并非一件坏事。在上一次冷战中,人类的航空航天技术、农业技术、医疗技术和能源技术等都有着飞跃式的进步,就连我当下为之苦恼的互联网技术也诞生于冷战时期。那些在冷战时期承受了不公的一代,都将在他们的晚年获得历史的补偿。就像没有人能阻止历史的上升一样,也没有人能阻止历史的摇摆。因此,我们无需为自己不可能解决的问题烦恼。坐和放宽,我们来进入尾声。5尾声:相信希望,而不是幻想

至此,本文的基调过于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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