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把外交部长称为国务卿?
在1789年,美国独立之初,老一辈美国革命家为了防止权利过于集中于某一人身上,决定采取三权分立。国务卿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孕育而生。
当时总统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最高法院拥有司法权。虽然达到了权利的分散,但为了防止总统与国会在外交上出现相互掣肘的现象,麦迪逊提议应设立外交部和外交部长。
因此美国外交部产生了,而国务卿可以说就是外交部的延续。
但没过多久,美国外交部便更名为美国国务院,外交部长也更名为国务卿。所以从历史上来看,美国国务卿就是外交部长,只不过是改了名字而已。
至于为什么要更名叫国务卿而不叫外交部长,那就没什么好讲的了。毕竟各国国情不同,考虑问题的方式不同。我们觉得叫国务卿奇怪,人家可能还觉得我们叫外交部长奇怪。
从国务卿的字面意思上来看,可以理解为管理国内事务的人,但同样可以理解为管理国际事物的人。那国务卿这个美国“外长”到底管不管理国内事务呢?
从从事的活动来看,国务卿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外交部长。但从美国宪法来看,他又是排名第一的政府部长,又称为首席部长。
而且国务卿掌管“国玺”,总统辞职也必须向国务卿递交辞呈。还有一些联邦事物公告和文件,必须由国务卿和总统共同签署。
国务卿还需负责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联络,因此国务卿又被称为外交和州际事务部长。所以,总的来说,国务卿工作繁重,不仅局限于外交事务,而且处理一些国内事务。
在美国独立之初,于外界的外交事务较少,均由总统的秘书进行兼顾外交事务。但随着美国的发展,对外交往越来越多,便将总统秘书长改为国务卿。
在设立这一职位初期,外交事务并不像今天如此繁重,所以当时国务卿的工作重心还是在国内事务上。直到美国对外交往的增多,尤其是二战以后,国务卿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外交事务上。
特别是在二战之后,国际大环境趋于和平,美国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国务卿的担子也越来越重。美国国务院的雇员也由建国初的10人扩大到目前的6万多人,如何统筹各项事务,做到人尽其用,着实给国务卿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国务卿杜勒斯
如果总统不擅长于处理外交事务,那么国务卿的作用就会大大的凸显。比如军人出身的总统艾森豪威尔,他便将外交事务尽数委托于国务卿杜勒斯。
而杜勒斯在这一期间也提出了大量的外交政策,例如“战争边缘”、“和平演变”等等。
到了现代国务卿的担子就更加沉重了。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被誉为“国务卿劳模”。在她任上4年时间里,出国访问的时间超过400天,先后访问超过100多个国家。
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务卿对国内事务的管理越来越少,而对国际事务的处理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