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楠楠事件(前bilibili游戏运营负责人)

B站高楠楠和陈睿到底谁犯罪了?

陈睿,司法公正妨碍者
一、2016年3月18日,陈睿本人到徐州永安派出所,以分公司负责人的名义报警称高楠楠入侵其分公司在中国联通徐州分公司机房里的服务器。为此,使得高楠楠被徐州公安立案非法拘禁时间长达45小时。后经调查核实,其所称的被侵服务器并不存在。 陈睿的行为侵犯了高楠楠的人身权利,同时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我国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2017年9月21日 陈睿给高楠楠一纸通知,称高从事犯罪行为, “零”收购高楠楠的150万股B站股份,并称自己按合同约定履行。 今天,就不谈合同的这个条款是“雷”是“坑”,就说认定高楠楠“从事犯罪行为”的决定司法机关是哪一个。恐怕不懂法的人都会告诉你,由法院的生效判决决定的。目前,我只是被陈睿诬告陷害的涉嫌人,不是罪犯,没有哪个法院生效的判决我从事犯罪行为。你在B站网上回应时称:检察机关已经认定高楠楠的贪腐行为。从此推断高楠楠从事犯罪行为。陈睿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零”收购150万股B站股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请问:检察机关的认定能取代法院的生效判决吗?而你是否想说:法院一定会判我有罪哪?你的未审先定我罪的言行是否妨碍司法公正哪?
三、2016年3月18日下午14时14分,陈睿报假案得以“秒立案”,“跨省抓”可以不计后果。而我得知被入侵的服务器根本就不存在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多达六份数百页的检举,检举及申请时间长达5个月没有回音。你连报假案都敢报的,连让徐州公安非法拘禁我的事敢做的,我这个弱女子敢诬陷你?敢诽谤你?敢妨碍司法公正?请问到底谁影响了司法程序,到底谁妨碍了司法公正!
陈睿,你在说我混淆视听,妨碍司法公正,其实你才是那位通过报假案,影响司法公正,未审先定我罪的并迫不及待侵吞我150万股权的司法公正的妨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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