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改革最新规定2022?
1.一、编制的变化编制的变化,主要是针对公益二类中的高校和公立的医院。承担行政职能的岗位少部分人取消事业编转为公务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取消事业编转为企业。
二、工资上涨改革的过程中,不光是编制的改革,相应的工资也会有变化。改革中明确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定期上调,并且,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所占比重。
三、管理模式转变之前事业单位都是进行身份管理,但是现在为了更加体现公平,将转变为岗位管理。
四、职称改革这个职称改革主要是针对教师而言的,教师职称改革之后,职称不再是评定工资的唯一标准,改变唯学历、唯论文倾向的职称评定标准。事业单位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基本待遇。以上就是“事业单位改革最新消息”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2.1.首先事业单位可能会实行职务和职级并轨制度,实施职务和职级并轨之后,职级越高,对应的薪资待遇越好,这也给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创造了机会,毕业时候考进事业单位,只要有能力提高职级,就能提高自己的薪资待遇。
2.其次是会完善晋升制度和奖金制度,之前事业单位都是先评定职级才能晋升,而评职是比较难的,还需要工作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评职,改革之后,只要有能力,就可以晋升,晋升的限制性条件变小了,并且事业单位也会增加对绩效奖金的发放,特别是科研工作者,会依据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来发放。
3.最后是会实行按劳取酬的政策,事业单位之前的薪资模式都是固定工资,不论工作任务的多少,收入都是一样的,这种模式下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所以实施按劳取酬可以增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行业发展。
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 2021年全国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到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和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是随着政府行政机关职能划转,而随之改变。
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也有近10年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大原则和方向也确定了,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各地辖区内事业单位分类基础工作,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是归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目前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取消事业编制。在2021年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全部到位,因行业改革,目前部分事业单位已经改革完成。
1.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改革去向是全面改制为企业,推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这类事业单位的人员,在改革过程中,除部分管理人员因身份问题,会调整到其它事业单位任职外,其他人员会随单位改革全面推向市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结束,只剩下一部分长期由地方财政供养的行政辅助、后勤管理类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多使用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对于自收自支类编制,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正规的事业编制分类,由同级地方政府确定,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这类从2014年开始要求全部核减,用其它事业编制置换,一些省份已经完全取消。
另一种理解是因为由地方政府确定,因而随意扩大规模,不备案,属于自我消化类型,不被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承认,人员也多以临时人员或者比较复杂不正规的来源为主。
《机构编制法》即将出台,今后不再设立事业编制新类型,事业编制也由省统筹,自收自支类事业编制全面取消,不再被承认。要么置换,要么核减人员,没有第三条出路。
2.行政类事业单位:
是指行政监管类和行政辅助类,以及部分行政委托类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其职能划归机关,今后不再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但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层行政机关单位数额限制较死,行政编制只减不增,本来行政编制就少,这几年还因为机构改革和控编减编取消了不少。
因而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只是今后不再增批该类事业单位。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是指由国家设立的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承担基础性公共服务职能、没有收费职权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去向是基本保持不变,是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小的类型。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参公事业单位集中分布的类型,除过党群团机关之外,所有的参公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但并非所有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都能够参公。除乡镇卫生院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是全额供给的地方财政拨款单位。
当然全额、差额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另一种方式,和是否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联系不大,也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地方。
4.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是指有收费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其职能如果能被社会或者市场所代替,将会被推向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如果职能不能被社会或者市场代替,将保留职能及单位,或者剥离后部分推向市场,不能或者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其职能部分转由其它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承担。
这部分事业单位主要是差额或者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集中的类型,改革力度较大,改革方式多样,要区别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其人员编制,该取消的取消,该改制的改制,但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不会简单推向社会,一般都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调整到新的单位,年龄或者工龄符合条件的,可提前由社保部门接管。
公益二类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影响最大,也最难确定最终归属的单位,有保留的,有合并的,有整合的,有剥离的,有直接改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