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有蓷》,是历来争论最少的《诗经》篇章,从《毛诗序》到现代学者,绝大多数论者都同意,这是一首被离弃妇女自哀自悼的怨歌。这首诗在《诗经》中不算名作,但是留下了一个常用的成语:遇人不淑,原句为“遇人之不淑兮”。
“遇人不淑”,多指嫁了不好的丈夫(见《辞海》),又指嫁了品质不好的人(见《成语词典》)。今人解读古文,往往望文生义。“淑”在古代汉语中可以理解为“善”,那么,将“遇人不淑”理解为“遇见不善之人”,似乎是很合理的。也许在西汉初年,没几个人学者不知道“不淑”的含义,因此毛亨在注释这首诗的时候,直接忽略了这两个字的意思。到了东汉末年,语言发生了一些流变,于是郑玄在创作《郑笺》的时候,就对“不淑”二字做出了一些解释。但是可惜的是,他解释错了。
上古时期,人们在吊丧时,往往会说“如何不淑”,这句话有时候是用来同情家属的,有时候是用来哀悼死者的(可见《礼记正义》)。但是问题就来了,按照“淑”为“善”的意思,“如何不淑”,不管怎么样,都不能翻译为“死者家属怎么待我如此不善”、“死者怎么如此不善”吧?这里还是朱熹解释的比较准确,朱熹说,古人凡是遇到饥荒死丧,一律称之为“不淑”,所谓“不淑”,其实就是“不幸”。
理解古文的时候,一个很重要的技巧是看前后文,看结构。在《中谷有蓷》中,除了“遇人之不淑兮”,还有一句“遇人之艰难兮”。两句话的结构相同,“遇人之艰难兮”,意为“丈夫遭遇困难”;“遇人之不淑兮”,意为“丈夫遭遇不幸”。因此,“遇人不淑”的意思,也就不能理解为碰到了不好的人,而是理解为“人遇不淑”,表示别人或自己遭遇了不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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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赵敏日记